象山区市场监管局开展“3·15”主题宣传活动
本报讯(记者秦丽云通讯员秦文琴)昨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象山区市场监管局取消了往年采用的大型宣传活动形式,通过“不见面+面对面”宣传,“点对点”集中维权等方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连日来,象山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发动辖区市场主体利用现有资源,滚动播放消费者权益日相关宣传内容。通过不见面的方式,在桂林百货大楼、南站市场、药店、超市、酒店等处张贴宣传标语,在该局办公大楼和象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及辖区大型酒店的LED显示屏,全天候播放宣传短片。
与此同时,采取“面对面”宣传方式,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融入疫情防控日常检查,向经营户和群众讲解消费维权知识,告知消费维权渠道并发放宣传资料。
此外,针对疫情期间消费者关注较多的领域进行消费体察和消费调查,点对点取证集中维权,及时回应民生关切,促进消费环境改善。
据了解,2019年,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474起,消费纠纷464件,及时处置率、反馈率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0.825万元。接待来访咨询788件,支持消费者起诉3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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