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
本报讯(记者苏展通讯员黎晓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为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问题,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重新梳理、再造业务流程,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对部分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时限进行调整。
据悉,新方案对2016年7月28日后已将房产证和土地证换为不动产证的相关业务办结时限具体调整为:二手房买卖过户工作时限由原10个工作日调整为1个工作日(不含继承、受遗赠办理的时间);抵押权登记(抵押金额500万元以内,含500万元)由原5个工作日调整为1个工作日;一般抵押权撤押登记和补、换发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登记工作时限由原5个工作日调整为0.5个工作日,但不包括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刊登遗失声明的公告时间。
同时,对持原房屋所有权证办理转移登记时限由原10个工作日调整为5个工作日;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工作时限由15个工作日调整为10个工作日;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由原来10个工作日调整为5个工作日;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由15个工作日调整为10个工作日。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以上提速业务不含批量件、划拨转出让及司法过户;实地查看、公告、权籍调查不计入办结时限。
在1个工作日办结的业务中:当日11:00前交件的,在次日11:00后的工作时间内领件;当日11:00后交件的,在次日16:00后的工作时间内领件。通过邮政EMS送达的可实现“只跑一次”。新调整的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办结时限从2019年1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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