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管理解决停车难 让城市功能更完善
□本报记者孙敏
提案人:政协委员海洪
提案名称:《关于解决桂林市中心城区停车难的建议》
提案内容:在现代交通互动关系中,动态交通与静态交通的互动至关重要。只有合理解决城市交通“停”的问题,才能有效提高城市交通“行”的效率。
建议:以静态交通专项规划为依据,刚性落实规划所确定的建设内容;按照社会公共停车、配建停车、路内临时停车三种类型和城市中心区、外围区、郊区三个区域,实行不同的停车资源配置方式;加大建设力度,在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建设上有所突破,增加有效供给;严格停车管理,建立良好的停车秩序,提高停车设施利用率,为城区综合交通均衡发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提案追踪:记者从市规划局了解到,为缓解桂林市日益凸显的停车难问题,市规划局组织编制了《桂林市城市停车场近期实施规划》。该规划通过改造提升现有停车场及新建停车场的方式,实现停车位数量增加、分布科学和结构合理的目标,为下一步桂林市城市停车场(库)的改造和建设提供有效的规划指导和依据。
而对新建建筑进行规划审批时,市规划局严格要求按照《桂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设置。经与国家相关规范对比,该《技术规定》的配建指标远远高于国家规范要求,从源头上确保各类建筑物的停车位配建指标达到相关规范要求。与此同时,市规划局还草拟了《2018年桂林市新建和改造立体停车场实施方案》,推进立体停车场建设。
在非机动车停放规范管理方面,记者了解到,桂林市及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区非机动车占道停放管理的通知》(市城管委发【2015】87号)、《关于规范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价费【2015】12号)、《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确定桂林市区非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点位的通知》(市城管委发【2017】44号)、2018年正式实施的《桂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文件。根据上述有关文件精神和属地管理原则,非机动车的管理按行政区域划分由各城区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桂林市及市城市监察支队负责对各县(区)相关业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近年来,市城管委多次组织市城管监察支队和各城区全面开展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专项整治行动,对已褪色、老化的非机动车停车线重新施划,设置宣传指示牌。与此同时,市城管委还将非机动车管理列入城市管理日常考评工作中,加大了考评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城区及相关部门整改。通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专项整治,非机动车占道无序停放现象有所改观。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仍将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引导、带动和提高市民主动维护非机动车有序停放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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