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十三口惨遭灭门”?不过是两只狗咬死13只鸭平南一网友一帖换来十日囚
今报贵港讯(记者赵敏)7月5日,平南县一男子在QQ上称“一家十三口惨遭灭门”,并配了两张有警车和民警的照片。其实,不过是两只狗咬死了13只鸭子。7月9日,石某因散布谣言,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发帖称“一家十三口惨遭灭门”
“特大新闻,一家十三口惨遭灭门,元凶在逃……”7月5日上午8时21分,平南县一名男子通过QQ“说说”发布了这样一条信息,并配了两张有警车和民警的图片,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和议论。
记者打开该男子的QQ空间看到,这条图文并茂的信息已经删除。5日晚上,他通过QQ“说说”发布了一条信息解释称:“亲们,其实我跟你们开了个玩笑,被灭门的十三口其实是鸭子,被两只狗咬死了。人家报警来处理的!”
6日下午,他又通过QQ“说说”发布信息:“莫名其妙的!派出所找我干嘛?弄得人心惶惶!个个打电话问我干嘛了!还留话让我去派出所自首!今晚回家看下怎么回事!”
6日晚上,他再次在QQ空间发布“说说”:“今天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些人来找我了,原来是我发的那条微博,被狗咬死十三只鸭子,元凶两个……他们以为我是说人案……唉!我又没说是人……晕死我了。”
其实是两只狗咬死13只鸭
贵港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7月5日上午,贵港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家十三口惨遭灭门”的信息是平南县网民石某所发,网上还发布了涉警的现场照片。在接受警方调查过程中,他还在网上直播:“是啊,连我都莫名其妙”、“没事,明天打电话给派出所就可以了”……
平南县网安中队民警实地调查发现,实际情况是,石某在上班附近的地方看到,两只狗咬死13只鸭,鸭主人和狗主人吵了起来,鸭主人报了警,民警前往调解。石某想开个玩笑,故意取了个耸人听闻的标题,还配发了两张民警在现场调查的图片,然后发到网上。
平南县网安民警核实情况后,迅速传唤了石某,并在石某的手机相册上提取到已发到网上的两张相关照片。
被警方行政拘留十天
警方认为,石某发布夸大、扭曲事实的虚假信息,误导了群众,造成了社会心理恐慌,扰乱了社会的正常秩序。
贵港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不管石某出于何种动机,他所说的“一家十三口惨遭灭门”属无中生有,警方掌握到的造谣证据确凿,而他删掉“一家十三口惨遭灭门”的内容,是在警方上门找他之后的行为,不能成为逃避法律制裁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警方根据该规定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他处以行政拘留10日。
网络发言也得守规矩
在网络这个虚拟空间中,发表粗口或过激言行的人并不少见。近年来,全国各地因在网上发帖而被拘留的事件越来越多,有的是因发帖捏造事实,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有的是因发帖威胁恐吓他人,等等。
有法律专家认为,区分网络言论自由与网络违法行为的首要标准,在于考察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是遵循客观真实性还是虚构或捏造事实,是正当评论还是进行侮辱诋毁、造谣生事。其次,行为的合法性与否,也是区分两者的一个依据——在合法的前提下,在网络上自由地发表言论,自由地实现新闻传播和自由地行使批评、评论、监督的权利,哪怕陈述的情况与事实有所出入,也并不构成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犯或社会秩序的破坏。此外,网络帖子措辞的规范性,也是区分言论自由和违法行为的标准之一,恶意的、诽谤性的、侮辱性的措辞,是社会公众的理性比较容易判断和区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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