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收到10人以上代表联名议案11件
本报讯(记者温驷昌)记者从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获悉,在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上,代表们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向大会提出议案。到大会规定的提出议案截止时间止,大会议案组共收到10人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共11件。
统计数字显示,在代表提出的议案中,发展规划类4件,占36.4%;农经和环境类4件,占36.4%;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类2件,占18.2%;水利类1件,占9%。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工作规则》,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收到的代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没有列入本次大会议程进行审议的内容,建议将11件议案全部转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连同大会期间收到的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在法律规定时间内答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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