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帮包工头砖车带路 小车被屋主私扣近两月
帮包工头带路,将拉砖车带到屋主家,却被屋主扣车。屋主与包工头间有纠纷,认为女子是包工头的合伙人,扣车追款;包工头则认为屋主违约准备起诉。民警组织双方协商未果,车辆被扣近两个月无法拿回。近日,吴女士向记者道出自己的烦恼,咨询《法律帮问》该如何才能拿回车辆?
帮带路被认为是合伙人,私家车遭扣
1月29日,吴女士向记者诉说起她的经历,称她认识一名田姓包工头,但与其不熟,1月初,包工头欲将一批砖拉至樟木镇一屋主的家里,但因事抽不开身,于是请她开车,为拉砖车带路。吴女士将拉砖车领至屋主家,准备结账时,屋主称没有现金在身,无法支付砖钱,让儿子与吴女士到镇上信用社取钱付款。途中,屋主儿子将吴女士的车辆扣下,称因包工头与他家有矛盾,答应帮忙建房,交了钱却迟迟不动工,现在更是避而不见,他们认为包工头骗了钱,要求吴女士将包工头找出退还钱款,否则不会归还车辆。吴女士报了警。
2月1日,民警组织纠纷双方进行调解,吴女士没有参与调解,具体调解结果不得而知。事后,包工头曾给吴女士发来一张他写给屋主的金额为1.5万元的欠条,欠条里还承诺在今年2月6日前还清。但直至现在,吴女士的车辆仍然被屋主扣留。
2月24日,吴女士再次联系记者,称前两日她曾看到自己的车辆并上车查看,发现车辆上有管制刀具,担心自己因此陷入其他案件中,让她很苦恼。
民警调解无果,车辆依旧无法拿回
屋主与包工头产生矛盾,因何扣了他人的车辆?吴女士所说是否属实?
2月22日,记者向屋主寻求答案。屋主表示,去年9月,包工头与他约定,包工包料为他建房,然而当他将钱交给对方后,直至今日,对方仍然没有建房,也找不到人。屋主认为对方有意骗取建房款,同时认为吴女士与包工头是合伙人,趁她拉砖过来,就将车辆扣下,待对方归还自己的建房款后,才肯归还车辆。据屋主说,2月1日民警组织协商时,包工头曾答应在年前返还1.5万元,然而对方还是没有兑现承诺,故他不肯将车辆退还。
事情是否如屋主所说?
同日,记者联系包工头田先生,他否认了屋主的说法,称吴女士并非他的合伙人,只是花钱雇佣其带路而已。他告诉记者,去年,他曾与屋主约定建房,双方签订建房合同,他已按约建了地基,1月初,他准备将一车砖拉到屋主家供建房时,却有事缠身,拉砖工人又不识路,只好花钱请认识路的吴女士为拉砖车带路,没想到对方将吴女士的车辆扣了下来。问及原因,包工头田先生称他也不知屋主为何扣车,估计屋主认为建房成本高,继续施工会吃亏,不愿继续建房。事后吴女士报了警,民警认为案件属于经济纠纷,曾组织一次协商,自己曾愿意退还部分钱款给对方,但经过考虑,他决定起诉屋主违约。
23日,包工头田先生致电记者咨询事情进展,认为屋主扣车行为违法也违理,但吴女士被扣车,与自己没有直接关系,吴女士应向屋主追索车辆。
律师:
私扣车辆违法 可要求返还并赔偿损失
无辜被扣车,屋主的行为是否违法?吴女士该怎样拿回自己的车辆?车辆被扣过程中若出现问题,应由谁担责?
广西桂金剑律师事务所曾小明副主任认为,根据我国《宪法》、《物权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若吴女士所述情况属实,该女士与屋主、包工头无经济纠纷,该车与屋主、包工头无关系的,屋主的扣车行为不属经济纠纷,屋主没有权利私自扣下吴女士的车辆。吴女士可向社会公权力机构求助(如报警、请求当地司法所介入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对经济纠纷的当事人非法扣留与经济纠纷无关的第三者所有的机动车辆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惩处,坚决制止;对行为人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罚,所扣车辆应当无条件返还给所有人或使用人。
一、对于正在行驶的车辆无理拦截或者强行登车实施扣押,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予以处罚;经公安机关责令继续实施扣押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破坏交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采取欺骗手段,乘人不备扣押他人车辆,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经公安机关责令拒不返还所扣车辆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抢夺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以暴力、胁迫方法扣押他人车辆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条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非法扣押他人车辆并进行敲诈勒索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除上述处罚外,对被扣车辆造成损毁的,由非法扣留者负责赔偿。
吴女士有权要求对方返还车辆,但不管案件属刑事还是属民事,屋主均应返还车及赔偿损失。若车辆在被扣期间出现问题,吴女士有权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新闻推荐
市面上种类繁多的会员卡、预付卡(记者蒋西河摄)...
广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广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