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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老年人保健品消费投诉频现,工商部门用案例给中老年人提醒 : “听课”,难道是为了上当掏钱?

柳州晚报 2014-05-12 09:30 大字

○○见习记者李碧臻通讯员李程晚报讯“保健品能包治百病”——一些中老年人往往不能抵住商家这样宣传的诱惑,为此付出金钱代价。

那么,消费者如何辨别保健品,又如何避免落入保健品消费陷阱?8日,柳北区工商局社区老年人消费教育基地消费教育巡回宣讲再次开课,向辖区中老年市民传递购买保健品时的注意事项。

保健品≠药品

“保健品只是一种食品,不要迷信保健品的效用。”宣讲一开始,北站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就郑重其事地告诉在座的中老年听众们。

工作人员介绍,北站工商所辖区内有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中心长期有中老年市民办理业务,这使得此地成为中老年保健品推销的聚集地,而大部分保健品都打出治病的功效,甚至有商家以销售为目的,大肆打着免费培训、讲座或茶会的幌子,吸引众多中老年人去“听课”,再用虚假、夸大的宣传,让辨别力低的中老年人由此上当,从而购买大量保健品。

保健品销售必须具备“一证一标识”

“虽然保健品属于食品,但保健品销售又不同于普通的食品销售,除了具备经营许可证,还必须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保健食品经营备案凭证。”工商人员介绍说。说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保健食品经营备案凭证”,参与讲座的中老年人都感到有些陌生。工作人员随即拿出一张某食品商行办理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保健食品经营备案凭证”给大家看,证件的首行明显地标明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保健食品经营备案凭证”。工作人员介绍,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可以要求商家出示“广西壮族自治区保健食品经营备案凭证”,只有具备这一证件,才能经营保健产品。

此外,商家所销售的保健品必须具备保健食品特殊的“蓝帽子”标识,这也是保健品的专用标识。

不少中老年人被“保健品”所骗

除了提醒中老年人消费者注意上述几点,工作人员还以最近调解的案子现场说法。

位于北站路的“明堂健康咨询管理中心”,开展“吃油吃出健康全国巡讲活动”,活动主办方以健康动员会的形式吸引大量中老年人到会“听课”,并在课堂上的“时令养生常识”宣传时,穿插其销售产品所包含成分的“特异功效”,吸引中老年人注意,扰乱人们的思维。他们大肆宣扬食物油中添加了ω-3(亚麻酸)能有效遏制高血压、高血脂、高血黏、冠心病、脑中风、糖尿病癌症的发生,并告知听课的老人,他们销售的紫苏油中就含有这样的成分,层层诱导中老年人购买。不少消费者买了上万元,可是服用后病情反而加重。

北站工商所在这两个月里,接连接到中老年人前来投诉保健品案件。目前处理的3起保健品案件,均为商家利用讲座,诱惑中老年人消费者前往消费,消费的总金额高达3万元之多。

为此工商人员提醒,中老年人不要病急乱投医,轻信那些虚假的保健品宣传,有病应到正规医院治疗,而购买保健品还需要注意以上几点,并到正规营业点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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