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两种收费 吉祥苑业主纷纷发帖质疑不公平;物业称,此举无奈,是为了照顾业主以及控制停车数量
同一小区停车,停车费却有两套收费标准。近日,网友@假设在网上发帖称,自己所在的柳南区吉祥苑,对于同一小区的业主采用两种停车收费标准,“这样是否公平?”帖子发出后,引来众多网友跟帖热议。
○○见习记者李碧臻
两个停车收费标准引起公愤
网友@假设称,一种是办理月票,每月90元,没有固定车位,有车位即可停放,没有车位时,也一样被拒之门外,但月票是有名额限制的,先到先得;而余下没有月票的车子按5元一天收取,相当于150元/月,也没有固定车位。
他认为同是一个小区内的业主,缴纳相同的物业费用,而物业却按先来后到限制名额作为能否享受停车优惠的条件,这让他感觉有失公平,停个车还要多出近一倍的钱。”“对业主应统一收费,每户至少给一辆车办理月票。”网友@Burton/也认为物业给出的两套停车收费标准不合理。
23日,记者就此到该小区进行走访。
“我没有买到月票,只能缴纳每天5元的停车费。”开着白色乐驰的曹女士称,小区的停车费确实比周 围小区要低,但自己每月的停车费还是比本小区的一些人多了差不多一倍,让她感到很憋屈。
小区物业:为了照顾业主及控制停车数量
记者随后联系到小区物业管理的负责人。
“我们停车收费是有物价部门批文的,收费不同主要在于限制停放在小区内的车子数量。”该负责人称,小区已建成十几年,当初规划的70个固定车位已经不够用,而小区的空地面积太小,在确保小区消防通道畅通的情况下,物业重新计算出小区的最大停车位,并为之后的约200位没有固定车位的业主办理月票停车,而对于没有拿到月票的业主,也允许他们在小区车位剩余的情况下,把车停到小区内,费用按每天5元收取,次数不限。
该负责人同时还称,他们这样收停车费,除了照顾业主外,更希望以此来控制小区的停车数量,对于部分业主认为这样有失公平,她称这也是一种无奈之举。
!律师认为: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时应征得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根据《物权法》第74条的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40条第二款的规定,机动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停放等管理事项,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决定。本案中,物业公司若要对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地收取停车费,则应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并由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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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广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