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的“怪鱼” 鱼贩卖出两条鱼,顾客食用后身亡;原来他卖的是河豚
核心提示
在上海以打渔为生的颍上人高某做梦也想不到,自己卖两条鱼竟然闹出了人命。
他称,事后他才知道,那两条“会生气的鱼”是含有剧毒的河豚。21日,东躲西藏近1年的他投案自首。
大爷花20元买“怪鱼”,吃后中毒身亡
现年46岁的高某,近年来在上海浦东以打渔为生,每天把自己捕的鱼虾在市场上兜售,日子过得倒也逍遥自在。不过,这种日子在去年6月底被改变,这竟是两条“怪鱼”引起的。
当时,高某捕到一些鱼虾,其中有两条他自称不认识的“怪鱼”,一碰它就“生气”,肚子气得鼓鼓的。
高某称,本来他想把这两条鱼留着自己尝尝,结果被60多岁的上海大爷张某相中,对方花了20元将两条鱼买下。
令人没想到的是,这两条“怪鱼”竟然是河豚。办案民警介绍,张某不认识河豚,更没有按河豚去毒技法烹制,只是按一般鱼类方法烧。鱼烧好后,一家人一起将两条河豚吃干净。
饭后不久,一家人都不同程度出现肌肉无力、身体摇摆、运动困难等症状。因张某吃的河豚最多,加上年龄较大,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的家人经抢救脱离危险。
经警方排查,确定张某的死亡与食用河豚有关,便开始追查卖鱼的高某。
鱼贩东躲西藏逃亡近1年
高某很快得到这个令他震惊的消息。“他自己吃鱼中毒,怎么能怪我呢?”高某认为自己没有什么过错。但看公安部门已经介入,他非常害怕,于是选择逃跑。随后,高某成了网上逃犯。当时,他以为逃一段时间后,民警就不会抓他。
上海警方曾专程到高某的老家颍上县六十里铺进行调查。六十里铺派出所民警多次找高某的家人做思想工作,敦促高某投案自首。
近一年来,高某始终过着颠沛流离、食不果腹的逃亡生活,非常痛苦,瘦了10多斤。最令他伤心的是,他大儿子去年准备结婚,结果女方家人得知他家的情况后,悔亲了。
最终,高某于5月21日走进六十里铺派出所,结束逃亡的日子。
高某在派出所流着眼泪说:“我真的很后悔卖了那两条不认识的鱼!”
目前,高某已被移交给上海警方,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颍州晚报也将持续关注此案。
说法
禁止生产、经营河豚
河豚鱼属于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中“禁止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明令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和销售河豚鱼。
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对河豚鱼及其毒性的认识,自觉不食用河豚。市民误食河豚后,如发生口唇、手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就医。
一只河豚体内所含的毒素
足以杀死30个成年人
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河豚的毒性是由其体内的河豚毒素引起的,是目前自然界中发现的最毒非蛋白质物质之一,属于神经毒素的一种,毒性相当于剧毒药品氰化钠的1250倍,只需要0.48毫克就能致人死亡。一只河豚体内所含的毒素,足以杀死30个成年人。
部分消费者误以为河豚毒素会在烹饪时被破坏,其实不然。事实上,河豚毒素很耐热,在100℃的高温烹煮下,8小时都无法将毒素破坏。不仅如此,盐腌、日晒也无法破坏其毒素,因此,食用河豚鱼干也会引起中毒。如果河豚在制作前不能将毒素完全清除,就会导致人食用后中毒。
河豚毒素中毒发病一般很急,症状严重,一般进食后半个小时至4个小时内就会发病。中毒主要表现为出现运动功能障碍,如手、臂、腿等处肌肉无力、身体摇摆、运动困难,眼睑下垂、共济失调,全身麻木,严重者可因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颍州晚报记者 方松高 通讯员 宋翔
新闻推荐
星报讯(记者江锐)5月20日,记者从省龙舟运动协会换届大会上获悉,安徽省龙舟联赛将于今年6月揭开战幕,这是安徽省首次举行这一赛...
颍上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颍上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