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社会化养老构筑农村“银发暖巢”
[摘要]本报记者 关加加
面对“银发浪潮”冲击,传统家庭养老功能越来越难以适应老龄社会的需求,而社会化养老服务正成为一种趋势。记者从太和县民政局获悉,为充分发挥农村敬老院机构养老的社会资源优势,化解农村养老之难题,今年底,太和县20%的农村敬老院将转型为农村养老服务中心;2015年底前,全县40%以上的农村敬老院将转型成农村养老服务中心。
转型后不改变机构养老用途
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原则上确定在重点镇敬老院,或有一定规模的乡镇敬老院,床位设置不低于100张,中心入住率(含五保对象和社会老人)要求达到70%以上。在满足本辖区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社会孤老入住要求的基础上,可将剩余空置床位全部面向社会老人,提供养老服务。
据了解,农村敬老院转型为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后,属公益性社会福利机构,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依法注册登记成立。
相关部门要明确机构资产产权,对原有资产进行评估,登记造册,建立明细台账,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做到保值增值。农村养老服务中心不得改变机构养老用途,未经民政、规划和土地等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建房和改变使用性质。
鼓励养老中心运营方式社会化
政府鼓励中心运营方式社会化,在不影响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水平的前提下,中心可采取公办民营、合作、租赁等多种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营,提升中心管理服务水平。由敬老院转型为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并经县民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正常开展社会养老服务的,政府按规定给予运营补助,鼓励中心为社会困难老人提供质优价廉的养老服务。
农村养老服务中心除了为入住对象提供饮食、起居、清洁照护等服务外,还要通过护理干预,为老人提供医疗照护、康复服务,协助医疗、护理人员,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医疗护理活动。通过院民互助组织、志愿者等,采取经常性聊天、心理疏导活动促进和改善老人身心健康。
“服务对象从原先的农村五保对象供养发展到社会化养老,解决了部分农村家庭的养老困境问题。”太和县民政局福利股股长范祥东表示,目前,全县已有6所敬老院正在实行社会化服务转型,进一步探索出化解社会养老问题的方法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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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通讯员 张钊
太和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太和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