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太和县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围绕科学规划拉开框
今年以来,太和县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围绕“科学规划、拉开框架、完善功能、提高品位”和“改造老城区、建设新城区、连接开发区”的城市建设思路,立足建设中等城市定位,坚持规划先行,统筹考虑城市功能布局、交通网络、产业发展等重大问题,加快推进太和县棚户区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民生,助推经济发展。太和县在2013年完成棚户区改造653户的基础上,2014年计划完成棚户区改造5000户、城中村改造10000户,现已完成房屋征收8000余户,安置房建设正在有序推进。预计2017年,全面完成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届时可使4.2万户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太和县积极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健全了“国家和省补一点,土地出让金提一点,县财政预算出一点,政策性银行贷一点,优惠政策减一点,市场化运作筹一点”的融资渠道,多渠道筹措资金,破解了棚户区改造资金难题,今年已落实融资8亿元。
二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对零星的棚改项目,太和县采取政府与企业签订投资协议,企业投资、政府实施房屋征收、土地依法出让等方式,引导和调动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
三是确保建设用地供应。太和县把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当地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优先安排,实行应保尽保。规模较大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通过搭配出让方式供地。由企业自主实施的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属于原拆原建且利用企业原有存量划拨住宅用地的,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供地手续。
四是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太和县已落实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落实相关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五是做好安置补偿。太和县政府印发了《太和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对房屋征收程序、补偿办法和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透明操作,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六是强化工作责任。太和县政府作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基本做到了规划到位、资金到位、供地到位、政策到位、监管到位、安置补偿到位。县房产、发改、财政、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机制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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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关加加 通讯员 方克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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