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冯启俊通讯员张学志上午点分太和县城关
本报讯 (记者 冯启俊 通讯员 张学志)5月31日上午12点10分,太和县城关镇颍南村小刘庄自然村出现焚烧秸秆着火点,扑灭后核实焚烧面积1.6亩。为严格执行秸秆禁烧工作纪律,太和县对着火点所在的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负责人韩光龙、胡立志、高健康、贾翔通报批评,并进行诫勉谈话,给予颍南村党支部书记张合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包自然村责任人马超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点火人刘浩受到拘留15日、罚款500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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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关加加 通讯员 方克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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