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献 爱心延续生命
[摘要]本报记者 宋玉洁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这是描写植物生长代代延续生命的选择方式。而捐献遗体、器官、眼角膜,用特殊的方式延续人的生命,这是一群爱心人士的选择。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志愿者加入到捐赠遗体(器官)志愿者队伍中,但是想要让这爱心之火点亮更多光明,方方面面还需更多努力。
捐赠者在增多
器官捐献,是指人们在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捐赠的范围包括遗体捐赠、人体组织捐赠和器官捐赠。
给别人希望,让自身永恒。遗体(器官)捐献,除可以救助患者之外,还可以用于医疗科学研究事业。据市红十字会介绍,安徽省现有的遗体(器官)接受站有三家:皖南医学院接受站、蚌埠医学院接受站、安医医科大学接受站,三家接受站也可以单独办理角膜捐献登记。“今年,全市共有77人申请登记了遗体器官捐献,已实现捐献5例。”阜阳市红十字会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前几年,自愿人体器官捐献的人微乎其微。苗为民事迹(临死前捐出器官作为最后的“党费”)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受到感染,加入到这一行列,志愿者呈逐年递增趋势。
据了解,为了弘扬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的奉献精神,捐献者捐献遗体后,其名字将被铭刻于合肥大蜀山文化陵园内的省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碑上,供人纪念。
无怨无悔的选择
苗为民爱心社暨太和县红十字会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服务队于今年1月16日成立。该服务队是全省首家县级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服务队。截至目前,通过苗为民爱心社,自愿捐赠并已获得证书的志愿者有31例,自愿捐献角膜者达32例。
在志愿者行列中,年龄最小的龙龙才12岁。在得知自己患上了骨瘤之后,龙龙萌发了捐献遗体的想法,签下了捐献申请表,在即将离开人世时,龙龙仍不忘自己的承诺。据了解,龙龙的遗体将用于挽救其他患者和进行医学研究,眼角膜也将捐献给适合的患者。这是苗为民爱心社成立以来,第一位兑现承诺的遗体捐献者。
24岁的志愿者赵斌有两个身份,他是苗为民爱心社的志愿服务者,同时也是遗体(器官)捐献者。在爱心社成立之初,赵斌就有捐献遗体器官的想法,但一开始他的家人不同意。“对他们讲了苗为民的事,又看了一些志愿者的事迹,家人逐渐理解了,明白了遗体捐献是一种科学,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最终,在家人的支持下,赵斌递交了捐献申请表。此外,赵斌还积极联系社会爱心人士加入这项事业,每次外出时,赵斌都是开着自己的车东奔西走,自付一切费用。“加入爱心社,成为志愿者,我并不后悔。”
在苗为民爱心社,像龙龙、赵斌这样的自愿捐赠者还有很多。陈孝明老人今年83岁,是捐赠者队伍中年龄最大的一位。60多岁的汝亚峰虽然双腿残疾,却热心公益事业,在今年重阳节时签署了捐赠协议。18岁的于梦晨是太和县第五人民医院的护士,自愿捐赠遗体和眼角膜,成为苗为民爱心社成立以来首位申请遗体捐赠志愿者……
未来还需跨过几道坎
“苗为民事迹之后,很多爱心人士加入到捐赠者行列中,但是捐赠数与实际需要之间,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众多患者因缺少器官供体,面临失去生命的困境,一些医学院的学生,因为遗体来源较少,专业学习受到一定影响。”红十字会办公室负责人说。
“父母都是70多岁的老人了,最忌讳别人在他们面前谈论死亡的事情,认为很不吉利,心里很抵触。”一名市民这样回答。“如果是我一个人,我愿意捐献,但是我不能不考虑母亲,她没办法接受。”一名年轻人表示出捐赠的意向,但又陷入更深的顾虑之中。
传统观念影响是导致此项工作较难开展的主要困难之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和“死后留全尸”的影响根深蒂固。许多人不愿意在死后捐献器官,是为了保留全尸“入土为安”,家属在情感上也难以接受。
其次,部分市民对待遗体(器官)捐献存在误解。以角膜捐献为例,随着医疗科技水平的发展,角膜移植技术在众多类型的组织移植手术中已十分成熟,成功率较高。有些市民提出这样的疑虑:“如果身后捐献角膜,是不是把我的眼球取出来?”安徽省红十字会角膜库屈志国医生说:“角膜取出后不会对眼球有任何损坏,不会改变捐献者的仪容,取出角膜后我们还会在捐献者的眼睛中安装义眼片。”
此外,人体器官捐献不仅涉及医疗技术、捐献者和接收者的权利与义务,还涉及社会、法律、伦理等许多问题。目前,我国尚没有一部专门法律,来确定器官捐献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更谈不上立法激励捐献遗体器官。
“虽然现在还有很多坎需要迈过,但我们会继续加大宣传,完善相关程序,也呼吁更多的人加入其中,让生命和希望得到延续。”阜阳红十字会办公室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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