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犯错,家长被督促“依法带娃”

新安晚报 2022-03-23 08:38 大字

“从今以后我一定会对孩子严加管教,切实履行家长责任,按时参加家庭教育指导。”近日,阜阳一位父亲在阜阳市检察机关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上签字并按下手印。3月22日,阜阳市颍东区检察院有关人员告诉记者,检察院将持续深入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督促指导家长“依法带娃”。

3月18日,在阜阳市颍东区检察院听证室里,一场拟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正在举行。未成年人小健(化名)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小健符合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

不公开听证会上,听证员在全面听取案件事实、量刑情节、监护帮教条件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表示此处理意见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挽救,帮助其回归社会。同时,听证员表示检察机关的《家庭教育指导令》非常有必要,有助于小健真诚悔罪和更好回归社会。

小健在会上也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一定知法懂法守法。

3月22日,颍东区检察院有关人员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为切实落实好家庭教育促进法,督促指导家长“依法带娃”。在拟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上,颍东区检察院向小健的父亲送达了《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这是阜阳市检察机关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从今以后,我一定会对孩子严加管教,切实履行家长责任,按时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小健的父亲深有感触地说,并在《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上签字捺指印,随后签收了《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

接下来,颍东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入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与罪错未成年人帮教、不公开听证等工作的有机融合,立足未成年人检察职能,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形成合力,“让1+5>6”。

张燕林慧静胡芮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王振宇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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