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你们的补助下月起提高

颍州晚报 2018-07-31 11:30 大字

颍州晚报讯(记者 牛桂芹)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通知,从8月1日起,将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阜阳市将有6.68万人受益。

按照通知,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将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每人每月提高至44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此外,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550元、参战参试退役军人提高至60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提高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0140元、77610元、75060元,分别比2017年提高了7290元、7060元、6820元。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5440元、21850元和2055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55570元、55570元和25070元。

据悉,往年通常在10月1日提高抚恤补助标准,今年将时间提前到8月1日,主要考虑到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对“八一”建军节的特殊情感,体现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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