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承包合同起纠纷 司法所及时调解

阜阳日报 2016-06-08 06:58 大字

[摘要]本报记者杨

近日,临泉县高塘乡发生一起店面承包合同纠纷,高塘乡司法所调解人员积极调处,成功化解纠纷,得到了当事人好评。

5月中旬,高塘乡居民冯立找到该乡司法所调解人员,希望司法所帮助解决难题。原来,5月初,有心创业的冯立从沙县小吃盘店网上,看到了周磊发布的一则店面转让的消息,消息称:如果盘下店面,每天将有1000至1300元的收入。对此,冯立心动不已,并立马与周磊联系,在商定后签订了店面承包合同。合同中约定承包期限两年,定金3万元,此外,冯立需每月支付6000元房租,且规定不得转让,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则将不退还定金。

不料,冯立盘下店面后,生意并不好,每天收入100至600元之间,与周磊发布的消息上所提到的1000至1300元相距甚远。因此,冯立称生意干不下去,希望周磊退还定金,但被周磊拒绝。周磊则表示,店面承包合同上面已明文写清,提前解除合同,不退还定金。

司法所人员找到周磊,对此事进行了解,情况与冯立所说基本相同。工作人员向周磊进行了劝说,虽然合同对周磊有利,但无论是经商、还是做人,诚信是根本。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一、双方对合同进行了部分变更,将每月6000元的房租,调整为每月3000元。二、定金可以做为10个月房租使用;三、10个月结束后,如周磊感觉不合适,可以解除合同。

(文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新闻推荐

通讯员李艳梅近日市文化馆组织人员到扶贫联系点

本报讯 (通讯员 李艳梅)近日,市文化馆组织人员到扶贫联系点临泉县艾亭镇桃花村,开展精准扶贫活动。   此次活动是市文化馆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内容之一。当天,扶贫小组人员向当地小...

临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临泉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