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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郭具成为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泉

阜阳日报 2016-01-06 07:27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郭具成)为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泉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形成集聚效应,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日前,临泉县出台了《泉河生态经济示范区项目投资奖补办法》。明确提出,对在泉河经济示范区指定区域内从事经果林、花卉、中药材种植业和经营农家乐、休闲旅游服务业的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个体工商户、投资企业进行奖补。

根据计划,该县奖补项目建设区域为:泉河堤顶路南侧500米以内;前进路东延-截岗路两侧500米以内;谭棚镇红旗路、杨桥镇郭冷路、牛庄乡通达路从S102至泉河堤顶段两侧500米以内。

连片面积在300亩以上,土地流转年限5年以上,连续奖补5年,前3年每年每亩奖补1000元,后2年每年每亩奖补500元。中药材与粮食作物接茬,不予补贴。种植园区内生产道路按工程造价的50%进行奖补;灌溉机井按每口4000元的标准奖补。达到3星级以上标准且经营时间一年以上的农家乐,经考核合格,一次性奖补3万元。休闲景点整修土方纳入乡镇“八小”水利工程范围进行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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