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土毁田村民投诉无门事发临泉县田桥街道戴营村
[摘要]事发临泉县田桥街道戴营村
■ 本报记者胡明兵文/图
十几亩土地被毁,村民多次向当地政府、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反映,始终无果。各家都说此事不归自己管,村民愤而将县国土局、水务局告上法庭,却被裁定驳回起诉。至此,村民彻底搞不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此事发生在临泉县田桥街道戴营村。临泉县境内有一条流鞍河流经该村,这条河原本弯弯曲曲,上世纪80年代末,县政府重新挖了一条新河将该河取直,这样一来,老流鞍河就闲置下来,被毁坏的地就位于老流鞍河边。
70多岁的戴营村村民老代告诉记者,流鞍河道没取直之前,被挖坏的这块地,是他们村的承包地,一直由老百姓在耕种,取直之后,新的流鞍河将这块地和戴营村分割在河两边。如果要去耕种这块地的话,还得划船度过新流鞍河,非常不方便,所以很多村民在耕种了一段时间后,就在地里种了树。加上很多村民都常年在外打工,难得过河去查看自己土地。
老代说,2013年12月,有戴营村村民发现,有外村人利用戴营村民管理上的不便,动用挖掘机在戴营村的耕地里取土变卖给砖窑厂,遂向当田桥乡政府(现田桥街道办事处)反映。乡政府建议村民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于是,村民们向县国土局举报,而该局指出,被毁土地属于河滩地,不是耕地,应属水务部门管辖。村民们又向县水务局反映,水务局称,可耕地被毁事件应由国土局过问,与他们无关。此时,戴营村土地已被毁十几亩。
戴营村村民无奈之下,以戴营村戴营一队的名义将临泉县国土局和水务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两部门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令他们没想到的是,不久前,临泉县人民法院驳回了他们的起诉。
村民的代理律师给记者传来法院的裁定书,记者看到,临泉县法院以生产队不具有法律资格,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驳回了村民的起诉。就这样,村民在政府及政府各部门、法院之间转了一个来回,自己土地被挖毁依然没讨到任何说法。
11月4日,搭乘一条手摇的小木船,记者渡过新流鞍河,来到河对面的一片树林。村民告诉记者,这就是戴营村被毁土地现场,记者看到,老河道现在又变成了有十几米宽的河道,很多树都被淹在老河道的水里。随行有村民说,“被淹的树木原本都栽在我们的耕地上,老河道原本没有水,由于有人毁坏了耕地,使耕地又变成了河道,水大,树也就被淹了。 ”
11月 5日上午,记者来到临泉县国土局,该局人秘股、地籍股及负责处理此事的临泉县张营乡国土所鲁所长共同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们表示,村民反映的被毁土地,并非耕地,是老流鞍河的河滩地。根据相关规定,河滩地被毁,应该由县水务局管理。
随后,记者来到临泉县水务局,该局内河河道管理所马副所长则表示,被毁土地是老流鞍河河滩地,由于有了新的河道,该地已不是河滩地,应由原田桥乡政府现田桥街道办事处属地管理。
11月5日下午,记者冒雨来到田桥街道办事处,办事处信访办彭主任告诉记者,此事不属田桥街道办事处管理。当年开挖流鞍河新河道时,占了戴营村村民的耕地,就将流鞍河老河道复垦成耕地,还给了戴营村被占地农民,这其实就是一种置换。所以,现在的老流鞍河河滩地是戴营村的耕地,并非河滩地,耕地被毁,理应由临泉县国土局处理。
国土局说归水务局管,水务局说归田桥街道办事处管,田桥街道办事处说归国土局管,记者转了一个圈,始终也没搞清楚,此事到底该由谁管,而法院又已驳回村民的起诉。只是被毁的土地依然被毁,戴营村百姓的诉求,依然没人回应,戴营村村民的维权之路,依然充满艰辛。
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
“耕地”被挖成河道,河水流入树木遭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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