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江边大缉毒——阜阳侦破中老缅泰联合扫毒首起重点督办案件
[摘要]阜阳侦破中老缅泰联合扫毒首起重点督办案件
□本报记者王新宇
经过4个多月的艰苦侦查,阜阳市公安机关在中老缅泰湄公河流域平安航道联合指挥部和公安部禁毒局、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的指导、协调下,成功侦破了四国联合扫毒行动以来首起重点督办案件,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9名,缴获毒品吗啡7000克,赌资人民币100万元,扣押涉案车辆2辆、摩托车3辆,成功摧毁了一条从老挝经云南到安徽省临泉的跨国贩毒通道,公安部禁毒局专发贺电表示祝贺。
毒情传来 案件两度升级
2013年4月19日,对于中老缅泰四国湄公河流域缉毒行动意义非凡,当日9时30分,四国禁毒执法部门在云南西双版纳举行湄公河流域“平安航道”联合扫毒行动指挥部揭牌仪式,从而拉开了该流域联合扫毒的序幕。同时,为巩固和强化中老缅泰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机制,提升四国执法合作水平,不断改善湄公河流域治安状况,进一步增强沿岸人民安全感,四国决定4月20日至6月20日,联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打击湄公河流域毒品犯罪的联合扫毒行动。
恰巧,此前也就是2012年的12月,省公安厅技侦总队通报了一条重大线索:临泉人谷某某等,密谋从云南边境地区购进大宗毒品运回临泉贩卖。省公安厅禁毒总队遂将线索通报阜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立案侦查。 2012年的最后一天,12月31日,阜阳市公安局将该案立为“2012-12-31”贩毒案开展专案经营侦查。
该案涉嫌大宗贩毒,案情重大,省公安厅禁毒总队、阜阳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省、市联合专案组,从省厅禁毒总队侦查科、阜阳市局禁毒支队及临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抽调精干警力开展侦查。由于涉案毒品来源于境外,侦查工作战线长,需皖、滇两省警方精诚合作,为解决统一指挥、协调问题,一个月后,2013年1月22日,案件被批准列为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并被确立为中老缅泰平安航道联合扫毒行动首批第15起目标专案重点督办。
专案组经过研究,决定采取“切块定点、以点连线”的方式,依托技侦、情报、网安支持,深入摸排涉毒人员真实身份、生活规律、行踪轨迹,查明该跨区域贩毒团伙购、运、销等环节,最终抓获团伙幕后组织策划主犯及骨干成员。阜阳市局3名禁毒民警于2013年1月远赴云南,及时开展前期侦控工作。通过艰苦的甄别和摸排,临泉人谷学彬进入侦查视线。随着围绕谷学彬的深入调查,很快摸清了该团伙主要成员真实身份、社会关系、活动规律及团伙成员间的角色分工。侦查发现,该贩毒团伙由谷学彬为主组织、出资并与云南贩毒上线联系毒源,张参军、谷建举、韩浩等人分别共同出资,由谷学彬、张参军指挥谷建举、韩浩负责毒品、毒资交接及毒品运输。
边境收网嫌犯悉数归案
与此同时,专案民警围绕分销下线在临泉当地深入开展摸排,查明毒品分销流向,为全案收网创造了充分条件。
2013年1月底,专案组发现,犯罪嫌疑人谷学彬、张参军携带毒资到达云南西双版纳,准备联系购进毒品。期间,赴云南工作组开展了长时间的艰苦侦控工作。4月25日,犯罪嫌疑人谷学彬、张参军分别安排韩浩、谷建举从临泉赶往西双版纳会合共同商量购买毒品事宜。此前,谷学彬已经和上线“杨嫂”洽谈购买毒品,收网时机已现。
4月28日下午,谷学彬、张参军指挥谷建举、韩浩携带毒资从西双版纳景洪市赶至勐腊县交付给“杨嫂”,并且商议将于4月30日进行毒品交付。4月29日,赴云南专案组终于锁定“杨嫂”的真实身份、住址,并且发现帮助“杨嫂”联系毒品的犯罪嫌疑人咪旺香。专案民警立即将案情向公安部禁毒局领导进行汇报。经专案指挥部研究,决定在该团伙毒品入境运输时择机收网。专案组经周密部署,调集70余名警力分成6个抓捕组,在景洪市、勐腊县及临泉三地同时进入实战状态。
4月30日晚,谷学彬等人将毒品从勐腊县接运至景洪市。 5月1日凌晨1点,在专案组领导的指挥下,景洪市抓捕组率先在景洪市曼景兰商务宾馆将犯罪嫌疑人张参军、谷建举、韩浩抓获。澜沧江穿城而过,作为西双版纳州府所在,5月的景洪,绿肥红瘦,春意阑珊。加上小长假,街上行人如织。当日中午11时许,在景洪市区抓获已有所察觉但仍抱有侥幸的主犯谷学彬,随后在一出租屋内查获藏匿在房间床下的毒品吗啡7000克。旋即,专案组下达了统一收网的命令,勐腊县抓捕组在勐腊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的配合下,在该县尚勇镇勐腊农场一分场抓获“杨嫂”张琼书,在其卧室查获毒资775200元;15时许,在勐腊农场一分场五队路边将看人打麻将的犯罪嫌疑人咪旺香抓获,在其住处查获毒资70000元,查扣银行卡一张,内有资金60000元。
几乎同时,临泉抓捕组也抓捕了几名犯罪嫌疑人。
毒路难返 嘘唏畸变欲望
2013年6月6日,临泉县检察院以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张琼书、谷学彬、咪旺香、张参军、谷建举、韩浩等6人。
1968年出生的谷学彬,临泉县庞营乡农民。据专案民警介绍,谷学彬此前曾有过三次涉毒的经历,在河南因毒品被判过刑,在内蒙古和临泉因涉毒被取保。而同一行政村的张参军,小学毕业后有过几次不成功的打工经历,后经常活动在云南边境, 2013年初在云南当地管理鱼塘。
2012年底,犯罪嫌疑人谷学彬、张参军携带60余万元现金到西双版纳景洪市准备联系购买毒品,但由于“春节将至,情况不太好”而没有实施。今年4月,谷学彬和张参军看到形势比较稳定就准备购买毒品。两人分别联系本村人谷建举及临泉姜寨人韩浩,要两人携带现金到云南。4月25日,谷建举、韩浩从河南项城乘公共汽车前往,并于次日到达,入住在张参军事先安排好的曼景兰社区万家商务宾馆101房间。四人议定,谷学彬出资61.5万元,张参军、谷建举分别出资13.5万,韩浩出资6万元,共计94.5万元,由谷学彬联系毒品。
谷学彬与“杨嫂”张琼书联系,每千克13.5万元,购买7000克。谷学彬在农场打工时与张琼书认识,因张琼书丈夫姓杨,故称“杨嫂”。 4月28日,谷学彬指挥谷建举、韩浩携带毒资94.5万元从景洪到勐腊交给张琼书。张琼书则交给2012年在一次饭局认识成为朋友的咪旺香84万元毒资,让其携带出境,承诺给7万元好处费。在老挝温带县按照张琼书事先给的电话号码联系到老挝人,在温带一餐厅内交给对方77万元。 4月30日,张琼书电话通知谷学彬安排人去勐腊拿毒品。谷学彬随即让谷建举、韩浩骑摩托车去拿毒品。接到韩浩毒品到手的电话时,谷学彬不忘嘱咐:路上慢点,注意安全。
在约好地点景洪江北大转盘见面时,四个人并没有说话,而是前行至一加油站附近,毒品交给谷学彬。几个人贩毒行动专业而诡秘,其实,他们的“专业”还不止这些,早在4月25日,张参军就以住宾馆太贵为由,在景曼兰社区租了民房,备藏毒品之用。而且,按照谷学彬的想法,毒品到手后,由张参军负责将毒品注入塑料袋后夹杂在水果中,通过邮寄托运到河南漯河。殊不知,这一切都在专案民警的监控之下。
阜阳公安禁毒工作无疑又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而几个原本完整的家庭也将走入离散的境地。毒品作祟,贪欲成魔,留下沉重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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