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返乡创业却遭遇“尴尬”

安徽法制报 2011-11-29 23:51 大字

本报讯 近日,临泉县鲖城镇村民张明理向本报热线反映,他积极响应当地政府号召,从杭州返回家乡产业园投资设厂,然而,让其没想到的是,在其支付了9万余元的土地租金,并出资20余万元筑起厂房围墙后,国土部门却告诉他,产业园是非法用地,要求停工。眼睁睁看着多年辛苦来的积蓄打了水漂,张明理欲哭无泪。

今年35岁的张明理告诉记者,他原在杭州做室内装饰生意,多年的摸爬滚打让他积累了一定资金。随着“凤还巢”工程在各地的陆续实施,去年3月,经他一个给鲖城镇书记和镇长开车的朋友介绍,张明理返乡创业。“书记、镇长都热情地邀请我入驻鲖城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开厂。”张明理说,考虑到是当地政府牵头,而且又将与12家企业同时入驻产业园,他动心了,决定投资200万元,设立吉乐康输液器材厂。同年3月1日上午,吉乐康输液器材厂奠基仪式在鲖城镇工业园举行,鲖城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均参加了仪式。几乎同一时间,临泉县举行了25个工业项目开工奠基仪式,作为青年创业代表,张明理又受邀参加。

有了政府的参与和支持,去年3月16日,张明理与鲖城镇大顾庄村委会签订了一份“以租代征” 40亩土地,期限为40年的租赁合同。鲖城国土所和司法所分别作为见证单位在合同上盖了章。 3月31日,自以为办理了合法手续的张明理向大顾庄村委会预付了两年9万多元的租金,后投资20余万元开始建造厂房。

“当时,镇财政所向我们收取了5000元,作为入园企业开工建厂保证金,要求我们按时开工建设,否则将没收保证金。”张明理表示。结果,他们半年的工程,不到两个月就完成了,然而,去年6月,上级国土监察部门却监测到产业园系违法征地,向他们下发了停工通知。

至此,张明理返乡创业的梦想破灭,他本想在自己租来的土地上,种点庄稼,以减少损失,但又遭到村民的反对。眼巴巴地看着废弃的厂房,张明理四处奔走,当地政府称管不了他的事,而法院也不愿受理。可是“这损失谁来承担,既然土地违法,当地政府为何邀请入园,又为何兴师动众地举行奠基仪式和收取保证金”?张明理欲哭无泪。

11月25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鲖城镇书记杨世洲的电话,或者接通后无人说话,或者正在通话中,最后一次打通后,记者表明了身份,对方随即挂断了电话。

省国土厅法规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土地管理法》规定,只有兴办乡(镇)村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或者是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可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对于张明理的遭遇,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记者许忠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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