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履行监督缩短罪犯刑期

安徽法制报 2011-02-22 00:53 大字

阜阳讯 6天时间,在普通人眼里也许微不足道,但在服刑罪犯的眼中,少服6天刑期就意味着多享受6天的自由。 1月18日,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纠正了一起刑期有误案,为服刑罪犯屈某缩短刑期6天。

2010年12月31日,颍州区检察院监所部门接到阜阳市检察院转来的一封申诉信,是一名正在阜阳九龙监狱服刑罪犯屈某写来的,反映其在临泉县看守所羁押期未折抵到刑期之内,请求检察机关给予纠正。

接到申诉后,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保护服刑犯的合法权益,颍州区院监所部门检察官立即到九龙监狱、临泉县看守所开展核查。查明,2007年7月,屈某受雇他人故意侵害他人身体致轻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刑期自2009年12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止)。屈某申诉材料中反映他于2009年11月26日就被临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抓获,关押在临泉县看守所,12月1日被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押解离所。

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2011年1月18日,法院依法发出刑事裁定书,将刑期更正为:2009年11月26日起至2011年5月25日止,刑期缩短了6天,维护了在押罪犯的合法权益。 (张燕 唐文具)

新闻推荐

完善司法公开制度 切实关注民生保障安徽省法院司法改革领跑全国

本报讯 量刑规范化改革在临泉县法院敲下“第一槌”,减刑假释案件全国率先开庭审理,陷入经济困境的刑事被害人有望得到专款救助。2月18日,记者从省高院了解到,安徽省法院从2009年开始按照《人民法院第...

临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临泉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