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完善司法公开制度 切实关注民生保障安徽省法院司法改革领跑全国

安徽法制报 2011-02-23 00:53 大字

本报讯 量刑规范化改革在临泉县法院敲下“第一槌”,减刑假释案件全国率先开庭审理,陷入经济困境的刑事被害人有望得到专款救助。2月18日,记者从省高院了解到,安徽省法院从2009年开始按照《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开展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一系列改革举措彰显了司法公开和民生保障的理念,其中多项制度创新走在了全国前列。

记者了解到,由于安徽省司法公开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去年安徽省包括省高院在内的3家法院被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其中,安徽省自去年10月开始,在全国率先开始试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安徽省的多家试点法院在此期间,共审结六类案件408件,577人,常见的13种量刑情节在试点中得以充分适用。

同时,省高院在全国率先与省检察院、司法厅联合下发文件,对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范围、原则、程序等做出具体规定,保障了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公开、公正、透明。

另外,全省法院领先落实设立审判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一行使案件流程管理、质量评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等职能,建立以案件质量标准为导向、以办案流程控制为平台、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为保障的新型案件审判管理体系。

除完善司法公开制度之外,安徽省法院还注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制度的改革。各级法院建立健全了覆盖各审判领域的全程调解机制,有效化解了群众矛盾。去年全省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率达54.4%,同比上升3.6个百分点。

在备受关注的刑事被害人难获补偿问题上,省高院启动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改革,并根据省委政法委安排起草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省高院刑三庭副庭长张俊告诉记者,目前安徽实行的是信访救助金、执行救助金、刑事被害人救助金等“三金合一”的方式,此次改革有望推行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专款专用”制度。此制度的建立,对案件当事人的救助一般以一次性救助为原则,救助困难当事人并非替代被告人或被执行人赔偿或履行义务,法院仍将加大执行力度,使判决真正落到实处。 (陶庆记者唐欢)

新闻推荐

公交迎面相撞3人受困

本报讯 日前,临泉县工业园区三岔路口往阜阳方向发生车祸,一辆由县城到杨桥镇公交班车与一辆往返阜阳火车站的班车发生迎面碰撞,造成多人受伤,3人被困。临泉县消防大队官兵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只见...

临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临泉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