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 拆房不给补偿?事发界首市代桥镇扎扒集村
[摘要]事发界首市代桥镇扎扒集村
■ 本报记者陆杨实习生 叶倩颍
“我家的房子有宅基证,是合法的,最近村里说要拆除,却一点补偿都没有,这合理吗? ”近日,界首市代桥镇扎扒集村村民张东申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表示,村里拆房不给补偿的做法让他难以接受。
张东申介绍,他们村在搞美丽乡村建设,因为他家的房子临路,而路面需要拓宽,所以他家的房子要被拆除。“拆房可以理解,但村干部一直在回避补偿问题。”张东申说,村里没人和他谈过补偿问题,只是一味暗示他自己拆掉。
张东申告诉记者,他的房子建于上世纪90年代,在2011年时办理了宅基证,上面清楚地标明了房子的四至。“我的房子是合规的,怎么能说拆就拆呢?”张东申表示,拆除违章建筑可以不予补偿,但合法房屋也是如此,实在不合理。
记者了解到,界首市是2016年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整县推进试点县。《阜阳市美好乡村建设用地指导意见》中要求,在美好乡村建设中,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保护农民以土地为核心的财产权益,合理提高占用土地、拆迁补偿标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针对张东申没有补偿的遭遇,记者联系了代桥镇分管美丽乡村建设的一位张姓党委副书记。他告诉记者,美丽乡村建设坚持“自主、自筹、自建、自管”原则,镇里不方便对村里的事情做出评价,“具体可以问村里。 ”
那么,操作此事的扎扒集村村干部对此有何说法呢?记者联系了扎扒集村委会副主任张宝文。他得知此事后表示,村里的确正在搞美丽乡村建设,张东申的房子的确需要拆除一部分。
张宝文表示,之所以没有补偿,和张东申的宅基证“不严谨”有关。“他家的证是后补的,面积超大,不符合规定。 ”张宝文说,2011年时,张东申家的房屋已经建好才补发的证,当年的办证不严谨,很多房子虽然面积超大甚至存在违规,但也都办了证。
“不严谨?不严谨为什么要让我们农民承担后果呢? ”对于这样的说法,张东申无法接受,也觉得很荒诞,“如果都以不严谨为由的话,岂不是什么证件都是无效了? ”
接受记者采访的最后,张宝文也表示,将会把张东申反映的问题向上汇报:“现在还没有开始拆,我们会向上汇报后再做决定。当然,我们也希望他能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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