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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不上心”要受处分界首启动扶贫问责机制,首批处理44名镇村相关责任人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6-08-09 00:00 大字

[摘要]界首启动扶贫问责机制,首批处理44名镇村相关责任人

本报讯(记者王逸群实习生郭瑞苏梦云)众所周知,要想打好扶贫攻坚战,各级扶贫干部能否发挥“领头雁”作用至关重要。日前,界首市对全市18个乡镇、街道当前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的44名镇村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和问责。

据了解,为推动脱贫攻坚十大工程34项任务有效落实,今年6月界首市印发了《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 “办法适用于全市承担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所有单位和各级干部。 ”该市扶贫办副主任陈少杰告诉记者,他们的主要问责方式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免职。受到问责的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什么样的情况才能启动问责机制?记者了解到,包括组织领导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履职不到位、工作任务未完成和工作作风不扎实五类情况一律将予以问责。其中,如发生扶贫优惠政策不能落实,停留在纸面上的;没有因户因人制定脱贫措施和年限的,或制定的工作计划脱离实际无法执行的;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造成资金被侵占、挪用或长期沉淀闲置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挤占、截留、挪用扶贫资金,违反项目招投标管理和资金管理使用相关规定的;脱贫攻坚规划制定不完整、不科学,扶贫措施落实不到位,推动工作不力,形成“假脱贫”、“被脱贫”,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等情况都将从重处罚。

政策落地后,该市很快启动了首次专项督查。 “我们通过走访农户、查看资料、询问核对等方式,对在入户调查、贫困户纳入、帮扶措施制定、扶贫项目谋划实施等关键环节上存在程序不到位,《贫困户脱贫信息登记表》帮扶措施与贫困户需求不一致,驻村扶贫干部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并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排名。 ”陈少杰介绍。

“对扶贫工作做得好的,我们予以奖励;做得不好的视情况处理。 ”陈少杰说,问责过程中他们根据打分将乡镇扶贫工作分成了三类。泉阳镇、靳寨乡、芦村镇、大黄镇、邴集乡、王集镇6个一类乡镇被予以通报表彰,各奖励1万元。 6个三类乡镇中有44人被问责,其中党内警告处分16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1人,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9人,其他处理6人。

“被处理的镇村干部中,既有乡镇党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也有村党总支书记、村‘两委\’委员。”陈少杰表示,下一步他们将加大问责力度,把扶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完成10个贫困村出列、10630个贫困人口脱贫的年度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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