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物品丢失快递公司赔偿
阜南讯 7月25日,阜南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物流投诉纠纷,将快递物品遗失的某快递公司对消费者进行了赔偿。
近年来,随着快递行业的兴起,快递成为消费者投递物品的主要选择,但在快递行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与之相关的消费投诉也渐渐增多。日前,阜南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杨先生的投诉,杨先生称他于今年1月19日在阜南县花费100元邮资将其购买的衣服、鞋油、糖果约价值3000元的物品委托阜南县某快递公司运至新疆石河子,发货时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当场验了货。过了很久,杨先生远在新疆石河子的儿子迟迟没有收到物品,杨先生先后20多次找到该快递公司交涉,对方说正在联系其上一级快递公司解决,一再拖延,无奈,杨先生投诉到阜南县消费者协会。
阜南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迅速该快递公司取得联系,对方承认杨先生邮寄的物品没有安全送至目的地,但对杨先生所寄出去的物品含糊其辞。阜南县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快递公司没有提供“安全、及时的快递服务”,主要责任在于快递公司,但是在这起纠纷中,杨先生未列出经快递公司验证的邮寄物品清单,在办理快递服务时也没有选择“保价条款”。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阜南县消费者协会组织涉诉双方多次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快递公司赔偿杨先生1000元人民币。
阜南县消费者协会就此投诉提醒消费者,快递价值不菲的物品时谨记选择保价服务,并保存好相关快递凭据,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依法维权。 (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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