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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做虚假宣传被依法查处

安徽法制报 2015-08-03 12:36 大字

阜南讯 普普通通的有限公司,吹嘘成“集团”;宣称“销量第一”却是信口开河,没有任何实际数据支撑。阜南县一企业在网站上发布宣传内容和产品介绍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信息,构成虚假宣传,阜南县市场监管部门日前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了查处。

不久前,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网络市场巡查中发现,该县某公司的网站网页中写有“某某集团……某某产品,销量第一;某某系列产品根据淘宝网官方统什软件统计全网第一”的宣传内容,网面的下面标示为“阜南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中国河南郑州市金水区三全路”。

该公司宣称的如此显赫的业绩是真的吗?市监执法人员决定对该公司进行进一步检查。根据企业登记查询系统,市监执法人员找到该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位置。第二天,市监执法人员来到该公司一探究竟,发现该公司在院子里挂有一块“某某集团”的牌匾,在其一间办公室内, 5台电脑正在使用。市监执法人员看到,电脑页面显示的正是其公司的网站。市监执法人员查看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核准的项目有两点与网站宣传的不同,一是该公司的类型是有限公司,并不是集团公司;二是该公司的地址就在阜南本地,并不在河南郑州。

市监执法人员当场指出该公司涉嫌网络虚假宣传,公司人员解释说,公司正准备成立集团,正在筹备中,只是还没有办好,宣传是集团,只想把企业宣传大点,规模越大越好。宣传公司在河南郑州,是公司在河南设有门市部,因为河南那边生意好做,就在网上这么介绍了。就其网站宣称的“销量第一”内容,市监执法人员询问其数据依据是什么,公司人员说,只是为了扩大影响,吸引顾客,提高企业形象,获得竞争优势,就这么宣传了。

市监执法人员经询问得知,该公司于2009年花费2000元,委托河南一家公司在阿里巴巴网站注册了这个网站,随后在网页发布了这样的企业自身和产品介绍宣传内容。

经过调查,市监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为提高企业形象,吸引消费者,获得竞争优势,在其网站上标注了一些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内容,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了对企业登记信息及其产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遂依法进行了查处。 (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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