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报复举报人被行拘
本报讯 7月24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日前,阜南县检察院在七日之内连续办理两起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三名涉案人员均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两起案件的查办,有力地维护了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举报人李某是阜南县某乡一村民,实名举报村干部刘文韶。经李某举报后,检察机关对刘文韶涉嫌贪污一案立案查处。 2012年11月7日,刘文韶因涉嫌贪污2万余元,被起诉至法院。今年4月12日,法院一审判决刘文韶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刘文韶不服上诉。 7月5日,该案在阜南县法院再审时,刘文韶的近亲属刘强、杜庆玲等人,在法院门前对举报人李某谩骂、追打,导致大批群众围观,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检察机关将此案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后, 7月22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刘强、杜庆玲两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7日、 5日,罚款300元的决定。
现年73岁的举报人刘某是一个五保户,长期住在敬老院。 2011年以来,因向管理部门反映该院院长张某经济问题,多次遭到张某殴打,无人理会。在电视上看到阜南县检察院检察长有关举报宣传周的讲话后, 7月5日,刘某带着举报材料到县检察院署名举报张某。当日返回敬老院后,在院长张某的指使下,食堂师傅张久学又对刘某进行了殴打,致使身体多处受伤。经审查,刘某举报的张某经济问题,因证据不足,已转交当地纪委给予纪律处分。打人者张久学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赔偿刘某医药费150元。
(张燕许宇记者袁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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