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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脸”火腿肠“双汇”成“双江”

安徽法制报 2012-04-16 23:26 大字

阜南讯“江”字和“汇”字用印刷体写出来区别很大,明显一个是穿“对襟褂”的,一个是穿“偏襟袍”的,人们不会误认,一眼就能区分出来。但用手写体去写,再刻意地将“工”字中间的那一竖向左偏一点,“对襟”变“偏襟”,“江”字和“汇”字就区别不大了。一生产商就是这样玩弄拼字游戏,将“双江”火腿肠“变脸”成了“双汇”火腿肠,再加上也配一头雄狮图案“助威”,山寨版的名牌“双汇”王中王火腿肠就这样出笼了。

日前,阜南县工商局接一消费者举报,说自己购买的“双汇”王中王火腿肠是假的,要求工商部门查处。投诉者说自己常买“双汇”牌的火腿肠,前日去一食品店看到这个“双汇”火腿肠拿起就买,没想到回家再一看“双汇”变成了“双江”。“写的太像了,不怪我上当。我不要求退钱,只要求查处,揭穿这个骗人的小把戏。”投诉者气愤地说。

接投诉后,辖区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某食品店进行调查。手拿标注为“双汇”王中王的火腿肠,执法人员看到这款“双汇”王中王火腿肠标注的生产厂商不是真正的“双汇”商标的拥有者——河南双汇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授权的公司,但袋子上的用字、字体、颜色、图案等标志酷似驰名商标“双汇”。仔细查看,此“双汇”是“双江”的变体,是将“江”字中的一竖笔故意左移一点,连笔书写,咋一看是“双汇”,仔细一看是“双江”。这种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标志相同或相近的做法,是《商标法》明文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据此,阜南县工商局以当事人构成“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对其进行了查处。

工商执法人员说,这种故意将“双江”模仿成“双汇”,似是而非的写法,就是给人以误导,其目的就是借名牌商品的市场认可度,销售自己不知名的商品。咋一看是“双汇”,仔细一看是“双江”,往往是消费者在“咋一看”时“链接”到头脑中的信息是名牌商品,拿起付钱,达到销售目的。至于“仔细一看”则是回家后的事,发没发现、投不投诉,钱已到手,暂且不顾。当事人追求的就是这“咋一看”的效果,希望广大消费者擦亮眼睛,别掉进“陷阱”之中。

(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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