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女友”借到钱后就失联 律师:爱情面前要理智 经济往来需谨慎

达州晚报 2022-02-24 09:38 大字

“突然之间就联系不上了,电话打不通,微信也被拉黑了……”近日,达城市民张先生和眉山王女士先后向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反映,新交的“女友”和“男友”借完钱后玩“消失”,怀疑上当被骗。

张先生

刚交的“女友”频频借钱

张先生称,2021年7月初,通过亲戚介绍,他认识了一名渠县籍女子。2021年7月10日,两人见面时相互加了微信,并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随后,“女友”就以工友生病住院急需用钱,而她的钱不够为由,向张先生借钱,他立即通过微信转账1000元。在接下来的10天内,“女友”又以送礼、买护肤品、租房子、充话费、买锅碗瓢盆等理由,多次向张先生借钱。2021年7月21日,“女友”提出想独自回渠县老家看望家人,此后,张先生就一直联系不上对方。他找到亲戚询问“女友”的家庭住址,以便追回所借的钱,但亲戚却表示:“我只是介绍你们认识,你自己要把钱借给她。”张先生这才意识到可能被骗。

“她提出的要求我基本都满足了,而且我们之间也没发生过争吵,现在想想才发现全都是套路。”张先生说,两人认识不到10天,“女友”借走了他约4000元。因为“女友”是亲戚介绍,再加上自己防患意识不强,所以几天相处下来,他只知道“女友”姓名,不知道身份证号码和具体家庭住址等信息,现在想要追回钱非常困难,只能自认倒霉。

王女士

网络相亲结识“穷”男友

无独有偶,眉山的王女士也遇到了类似情况。2021年10月中旬,王女士通过网络相亲平台认识了开江籍“男友”。第一次见面时,“男友”就以出差买机票为由找王女士借钱,此后,又多次以家里亲人去世等理由,通过微信和电话向她借钱,并且每次都承诺了还款时间。

两人相处了4个月,共见面两次,王女士一共给“男友”借了约4000元。临近还款时间,王女士多次找“男友”还钱,但对方总是以不同理由拒绝,多次催款后,还将她的电话和微信都拉黑了。随后,她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了警。“派出所民警让我去法院起诉,我觉得总金额才4000多元,没必要这么麻烦,就当买个教训,提醒一下其他人,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这种行为。”王女士说。

律 师

恋爱期间经济往来需谨慎

那么,遇到相亲对象借钱后失联,应该如何维权?对此,记者咨询了四川天仁和律师事务所袁雄先律师。他介绍,首先,明确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不仅要有借贷双方真实的金钱往来,还应当有双方真实的借款合意。即便是在恋爱期间,若有相应证据证明确属借款而非赠与,在法律上双方就因此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该笔借款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及法律规定予以返还。

其次,恋爱期间借钱不属于诈骗,是普通的借贷行为,属于民事纠纷。但如果对方以骗取资金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骗取大额资金财产,则属于诈骗罪。

因此袁律师建议男女双方对于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要保持理智、慎重、警惕的心态。若对方明确表明借款而非要求赠与,则借款时在微信、短信聊天中对转账性质予以确定,并保留相关的证据,如微信截图、转账记录等,以免日后为索要债务进入司法程序产生无法举证的问题。

同时,不论男性还是女性,在爱情面前,一方面要保持理智、量力而为,另一方面一定要确认自己的对象的真实身份。如果在网络上遇到主动热情、短时间内确立情侣关系的人,务必要保持警惕,涉及金钱往来时,更需格外小心。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肖礼山

新闻推荐

三汇古镇那些人和事:三汇分县衙门

清代的衙门大堂(资料图片)据1991年版《渠县志》第51页记载,清雍正八年(1730年)在三汇设分县,管理渠北三汇镇、涌兴、贵福、文崇...

渠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渠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