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百日攻坚”,整治5类违建

皖东晨刊 2018-08-10 08:13 大字

[摘要]滁城建成区开展拆除违法建设“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整治分为3个阶段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深入推进滁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近日,滁州市印发《滁城建成区拆除违法建设“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决定依法合规开展对滁城建成区的违法建筑和违章搭建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分为3个阶段,重点整治居民小区、重点工程以及群众关注的5类违法建设、违章搭建,力争实现滁城建成区范围内“零违建”。

重点整治5类违建

根据方案,此次拆违“百日攻坚”行动,滁城建成区内主次干道、居民小区、重点工程建设区域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抢搭抢建、超期临建等违法建设都得拆除。

具体包括以下5类违建:城市建成区各类居民小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侵占公共道路、公共绿地等公共空间、在原建筑上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法人单位和企业及所属单位的存量、新增违法建设;城市建成区内应拆除尚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城市建成区内非法占用城市主次干道、街巷、绿地、水源等公共空间和公共用地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社会关注、按法定程序到期未拆除的违法建设。

整治分为3个阶段

此次整治分为3个阶段:8月7日—8月17日为宣传发动阶段;8月11日—8月19日为摸排定责阶段;8月20日—11月14日为分类拆除阶段。摸排定责阶段,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政府(管委会)、街道、社区将会迅速展开拉网式摸底排查,制定摸底排查方案,做到“应(摸)排尽(摸)排、应(查)处尽(查)处、应立(案)尽立(案)”。分类拆除阶段又包括自拆阶段、助拆阶段和强制拆除阶段。

9月23日—11月14日期间,对自拆阶段未能拆除的违法建筑,市拆违行动指挥部、各责任单位、区政府(管委会)将组织力量,依法依规进行强制拆除。强制拆除期间,城管、公安、信访等部门将会密切配合,及时化解拆除中的矛盾和纠纷,确保拆除行动安全顺利。

(实习生程静文 记者王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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