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管”将实现城市管理“一盘棋”
[摘要]作为全省城管体制改革5个试点市之一,我市整合、划转多部门执法职能
以前,城市职能未整合,城市管理上部门间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例如城市垃圾在道路上归环卫部门管,有的环卫工人就近把它扫进下水道;下水道属于市政部门管,垃圾又被市政部门挖出来堆到绿化带上;绿化带归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垃圾再被绿化部门清理到道路上……但今后这样的恶性循环现象将一去不复返。
日前,记者从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动员大会上了解到,作为全省城管体制改革5个试点市之一,滁州市正在按照中央和省政府工作要求推行城管“大部制”改革,整合规划、建设、环保、公安、工商、水利、食品药品监督等多部门的执法职能,构建“大城管”格局。今后,市民不管是遇到市政、环境、交通还是规划实施方面的城市管理难题,只要拨打“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都会由城管来受理解决。
明确执法范围杜绝“缺位”
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市食药监局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市水利局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也划转至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城市管理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或者协助调查的,应限时转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违法行为确认后,由城市管理部门执行具体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建立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保、公安、水利、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与城市管理部门之间的行政管理和执法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健全衔接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大违法停放车辆联合治理力度,城市管理部门将违法停车信息限时移送交警部门,并录入公安交管信息系统,依法实施处罚。
城区分254个单元网格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建立“辖区政府全面负责,综合执法部门具体组织,街道乡镇分片实施、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管理体制,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分明,协调配合,统分结合,高效运转”的城市管理格局。
同时,在滁城城区建立健全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管理网络,将琅琊区、南谯区、市经开区、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琅琊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等5区(管委会)的12个街道67个社区,划分成254个单元网格,形成区为一级、街道为二级、社区为三级和单元网格为四级的网格管理模式,建立了区负总责、街道和社区主抓、单元网格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同时,根据基础条件和管理难度不同,将一至四级网格分类设定。推行“社区+城管+公安+”模式,在街道设立城管岗亭、社区设立城管服务台,将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
今年建立“12319”城管热线
按照改革总体目标,2017年4月底前,完成市本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职能划转、机构综合设置和人员配置、调整。5月底前,完成全市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完成城管执法人员制式服装、标志标识配备。2017年底前,市、县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平台,建立“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2018年底前,制定《滁州市城市管理条例》。到2020年,全市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基本建立,执法体制基本理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初步完善,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管理水平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记者李邦军 文/图)
“目前和国内多数城市一样,滁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还存在管理体制不顺、职责边界不清、管理方式简单、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发展。”市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改革界定了城市管理职能和执法范围,确定市政、环境、交通、应急和城市规划实施等管理属于城市管理主要职责。具体实施范围包括: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市、县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城市管理执法即是在上述领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行政执法权力的行为,杜绝管理执法越位、缺位现象。
市政、绿化、路灯划转城管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改革的“重头戏”是整合执法队伍和职能。按照改革方案,市和各县(市、区)要整合归并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实现城市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
同时,将市规划建设委所属市政工程管理处、市路灯管理处,市林业和园林局所属园林绿化管理局等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整建制划转至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全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以及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撤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查支队,撤销市建筑渣土管理处。设立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下辖城市规划执法大队、城建执法大队、市容执法大队、固体废弃物执法大队、市政公用执法大队、督察与重大案件执法大队等6个正科级专业执法大队。
设立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将原市垃圾处理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在原市政工程管理处基础上,组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处。保留原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在原市路灯管理处基础上,组建市城市亮化管理处。
城市管理处罚权全移交城管
此外,改革方案中提出,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将市规划建设委、市国土房产局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市工商局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市环保局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污
图为城管执法人员正在督促拆除违建。(资料图)
图为城管执法人员正在劝导占道摊贩。(资料图)
图为环卫工人正在清洗油污地面。(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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