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系统为基层和谐稳定提供保障
[摘要] 法庭系统为基层和谐稳定提供保障
本报讯 市中院在近日召开的全市法院法庭工作现场会上要求全市各基层法庭要以创先争优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为基层的和谐稳定提供一流的司法保障。
全市法院法庭工作现场会于4月6日在明光市潘村法庭召开。会议总结回顾了近年来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庭建设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法庭工作是法院工作的基础,处在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前沿、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法庭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法院改革、建设和发展的全局。近年来,全市法院大力推进人民法庭建设,经过撤并整合,人民法庭由过去的40个调整为目前的29个。调整后的法庭不仅在布局设置上更加合理,在审判资源配置上也更趋优化。目前,全市基层法庭以占全市基层法院法官人数的20%,审结办结了全市基层法院40%的结案数,为维护基层社会的稳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场会上,与会人员在观摩参观了潘村法庭建设和日常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之后,还现场听取了明光法院、明光潘村法庭、全椒城东法庭、凤阳总铺法庭负责人关于作好法庭工作的经验介绍。明光潘村法庭全体干警近年来,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动司法意识,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大力推进便民司法,被当地群众亲切称赞为"淮河岸边的好法庭"。被省高院授予"规范化人民法庭",连续两届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三等功"。法庭两名法官被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11年,法庭庭长刘学讲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在不久前结束的全市法院2011年度基层法庭考核中,潘村法庭被授予全市"优秀人民法庭"。 (梅克寒阚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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