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国税去年减免退税逾700万元
[摘要] 明光国税去年减免退税逾700万元
本报讯2011年,明光市国税局为支持企业生产和地方经济发展,共减免退税722万元。其中:出口退税490万元,福利企业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232万元。
该局为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是促进技术进步。落实固定资产投资抵扣进项税、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对55户购进固定资产的企业给予抵扣进项税1450万元,有力地促进了企业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二是扶持弱势群体。落实福利企业、再就业人员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4户次企业办理退还增值税123.89万元,扶持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三是支持企业发展。落实对农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优惠政策,优化产业结构,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对21户符合条件的企业免征增值税、对17户企业予以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办理退税108万元,充分发挥了优惠政策的扶持和导向作用。
(王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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