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老人乘车难
[摘要] 明光老人乘车难
编辑同志:
我们是明光市机关离退休干部、城市退休老工人和战天斗地的老农民。今天,怀着很不平静的心情,向你们反映明光市公交公司蓄意违抗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70周岁以上老人在本省乘坐公共汽车免费的决定。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01年7月28日,24次会议决定,为贯彻《中央人大关于老年人权益法的办法》,特以106号公告向全省人民公布。但明光市公交公司拒不执行。自2008年设明光市公交汽车公司以来,拒不执行,后经多方、多次交涉2008年叫年满70周岁的老人,手持老年证和本人身份证,到该公司换发乘车证,收工本费2元。可到2009年,变本加厉,每本收10元,加了5倍之多。可到今年,更是利欲熏心,以换本带卡的手法,每本收15元,由于公司领导人持着违法、抗法的心态,影响着司机对老年人手持乘车证的人,态度极为恶劣,其表现:一是看老年人在汽车停靠站,又无其他人等车时,车就不停而过;二是即是老年人乘上汽车,司机不等老人坐下就开车;三是下车时,不等老人脚步站下就开车;使得老人就是免费乘车,也是心惊肉跳,而且多数司机看待老人免费乘车,都以不悦的目光看着老人。因此,老人能不坐车就不坐车了。
为了维护司法,保障老年人的权益,请你们在百忙中来明光市明察明访,听听群众的呼声。
读者:明光镇离休干部:史树国;明光市供销社退休干部:焦金山、戴锡麟;明光市疾病控制中心退休干部:张昌年;明光市城镇退休职工:戴荣庭;明光老农民:李春林。
(原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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