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法院强化“司法为民”工作理念
[摘要] 明光法院强化“司法为民”工作理念
本报讯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明光市法院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抓手,强化“司法为民”理念,努力做到“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以改革保发展”。
该院通过制定效能建设10项制度等,突出强化司法礼仪建设,规范干警司法行为,坚决杜绝对群众的诉求麻木不仁、对群众的利益漠不关心、对群众的要求推诿扯皮等司法不文明现象。同时,深入推进司法民主建设,通过公布院长电子邮箱、召开企业代表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视察等,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严格司法程序,加强审判管理,接受群众监督,做到“阳光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该院还大力推进立案窗口建设,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环节。进一步加强对庭审活动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庭审过程中存在的举止不端正、语言不文明、行为不检点、着装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执行和委托评估、拍卖、鉴定等工作。今年上半年,结案率达到了87.84%,调解率达到了80.24%,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14.20%和39.89%,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曹家铎
邓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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