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严控医疗费用增长
[摘要] 明光严控医疗费用增长
本报讯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明光市采取一系列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以实际行动践行科学发展观。
该市卫生部门采取控制医疗机构药品收入比例、严格执行省级药品目录、加强临床用药管理和监控等举措严控药品价格。特别推行互认制度,即统一制定彩超、CR、CT的评价指标,实行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二级以上医院的临床检验类、X线检查、超声和影像学检查予以互认,大大减少了病人检查费用支出。同时通过提高麻醉科及手术室接收手术病人能力,缩短医技科室预约检查和出报告时间等措施,减少手术病人住院日,降低住院费用。
该市卫生部门还推行单病种最高限价措施,制定了《明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单病种限额付费暂行管理办法》,将阑尾炎、胆囊疾病、腹股沟疝、痔疮和子宫肌瘤5种常见手术病例列为单病种限价范围;制定《加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次均费用控制管理的通知》,规定次均住院费用以全省新农合次均住院费用水平及其增长幅度为依据,核定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次均住院费用限额标准,强化了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实行乡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对500种新农合常用药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经初步测算,集中采购药品占乡镇卫生院用药品种70%以上,中标价格较自行采购价格下降15%左右。(杨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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