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安徽省六县跻身全国首批示范点
本报讯(记者程茂枝 实习生 李春灵)记者6月12日从省住建厅获悉,住建部日前公布了全国首批100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名单,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马鞍山市和县、淮北市相山区、滁州市来安县和全椒县、宣城市宁国市等6个县(市、区)被纳入示范。
根据住建部要求,开展示范的县(市、区)要在2017年确定符合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并在半数以上乡镇进行全镇试点,两年内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所有乡镇和80%以上的行政村,并在经费筹集、日常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住建部表示,到2020年底前,将每年组织一批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同时要求各地到2020年底前,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普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住建部此前也发出通知,要求推广浙江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经验。 2014年以来,金华市从本地实际出发,探索出“两次四分法”的分类方法、“垃圾不落地”的转运方法、阳光堆肥房就地资源化的利用方法以及动员群众、依靠群众的工作方法。对此,省住建厅村镇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应因地制宜,采取符合当地情况的垃圾分类和利用模式。该负责人透露,安徽省计划2018年至2020年,持续推进相关工作,逐步建立“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回收利用、末端处置”运行体系。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安徽省入选示范的6县已制订实施方案。在分类方面,相山区规定,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可用垃圾和不可用垃圾两大类。在一个或多个村(居)设立废品回收点,负责定期上门回收可用垃圾。不可用垃圾由农户投放至户外垃圾桶后,保洁员进行二次分类,再由环卫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在设施配置等方面,来安县为农户配置2只不同颜色的户用分类垃圾桶,分别标注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乡镇驻地建立资源回收站,行政村建立资源回收点;同时,根据各村实际、有机垃圾量的大小,规划建设堆肥点。
据了解,安徽省从2010年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连续5年实施乡镇驻地农村清洁工程,从2015年起开展农村生活垃圾3年治理行动。省级、县(市、区)财政总投入15亿元建设1225个乡镇驻地的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共建成垃圾转运站1008座、小型垃圾焚烧炉207座、垃圾池59513个,购置垃圾运输车2904辆、小型清运车31021辆、垃圾箱307376个,实现了全省乡镇政府驻地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全覆盖,73%的行政村有生活垃圾收集点,配备农村环卫保洁员6万余名,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近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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