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计生家庭享受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优待政策

来安报 2012-06-18 09:52 大字

本报讯近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来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规定,县计划生育夫妇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优待。实行计划生育的城乡居民夫妇参保缴费除享受所选档次缴费补贴外,县财政还对每人每年增加30元的政府补贴。城乡独生子女和双女父母(独生子女父母须领取光荣证、双女父母须落实绝育措施)参保缴费,在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参保补贴基础上,县财政对每人每年再增加30元的政府补贴。对城乡独生子女死亡和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县财政按最低缴费标准100元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同时享受30元政府补贴。

(涂永志汤晴)

新闻推荐

“小巨人”撑起来安工业脊梁

本报讯日前,笔者从县科技局了解到,来安县现已全面启动工业“小巨人”培养计划,将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活力和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

来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来安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