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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治污呵护蓝天碧水

安徽日报 2016-09-27 00:00 大字

本报记者夏胜为

环境就是民生。在建设美好安徽进程中,安徽省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加大治污力度,认真解决与群众关系密切的环境问题。省第九次党代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经济总量突破2万亿大关、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下,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有所改善。如今正聚力治污,把好山好水保护好,让公众有更多环境“获得感”。

源头控污 改善空气质量

——围绕工业、机动车等重点污染源打治污“组合拳”,空气质量总体稳定;秸秆焚烧屡禁不止局面彻底扭转

“夏收期间全省火点数9个,同比降七成;秸秆综合利用率82.1%,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月初,全省夏季秸秆禁烧“成绩单”公布。江淮大地,秸秆焚烧屡禁不止的局面彻底扭转。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往年基础上,今年安徽省禁烧工作准备充分,落实到位,各级党委、政府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强化疏堵措施,保障禁烧取得更大成效。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今年全省奖补资金投入总计达16.12亿元。秸秆禁烧,是守护蓝天白云的“攻坚战”。从2014年起,省财政“拿大头”,奖励引导综合利用。疏堵之下,火点数逐年减少。

大气污染防治,关系全省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事关安徽崛起大业的实现。 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江淮大地持续开展空气治理攻坚战。测得准、报得出,是大气污染防治的前奏。 “十二五”期间,全省建成具备新标准监测能力的空气质量监测站点169个,基本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撑;建成省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具备省级分区域空气质量预报能力,2015年10月1日起开展试预报,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向大气污染宣战,防治行动实施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继推出。从市到县区,层层出台制度、落实责任,围绕工业、机动车、燃煤锅炉、建筑扬尘、秸秆焚烧等重点污染源,打出治污“组合拳”。在城市,汽车尾气是空气污染的重要成因,安徽省各市均出台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当于28辆合格汽车排放量的黄标车,被各市“喊打”。 2014年全省淘汰黄标车、老旧车29.7万辆,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的115%。 2015年淘汰黄标车、老旧车16.05万辆,完成年度任务的133%。各地还深入开展燃煤小锅炉整治,两年累计淘汰燃煤锅炉7340.4蒸吨,超额完成国家任务要求。全省20蒸吨(含)以上的燃煤锅炉基本安装了除尘器,推广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锅炉。

5年来,全省空气质量总体稳定,但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时有发生。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安徽省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时期,环境质量改善的压力依然较大。持续改善空气质量,需要科学施策、久久为功。督查调度上紧“发条”,省政府每月调度一次,省环保厅每周调度一次,市政府每周调度多次,毫不放松地“治气”。安徽省“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实施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力争到2020年或更长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省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修复生态 治“差水”护“好水”

——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水质有所好转;江河水质治理获环保部“好”评

环保部近日发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15年度考核结果。安徽省总体获“好”评。其中,长江流域7个考核断面6个水质达标,达标率85.7%,74个污染防治项目已完成71个,考核结果为好;淮河流域16个考核断面15个水质达标,达标率93.8%,346个污染防治项目已完成302个,考核结果为好;巢湖流域12个考核断面6个水质达标,达标率50%,167个污染防治项目已完成142个,考核结果为较好。

打造美好安徽,需要像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一样抓好水污染防治,推动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安徽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省政府出台《关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实施意见》,与各市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规划目标责任书》并开展年度考核。环保部门打出挂牌督办、环评限批、负责人约谈等组合拳,铁腕整治环境违法行为。

5年来,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水质有所好转。其中,淮河干流、长江干流、新安江和主要水库水质均保持优;巢湖西半湖由中度富营养转为轻度富营养,环湖河流总体水质为中度污染,Ⅰ至Ⅲ类水质断面比例逐年提高。全省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96.5%以上。

今年年初,随着《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出台实施,集中治水攻坚战打响。省政府成立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建立市、县、乡镇三级“河长制”,大江大河治理上,重点抓“好水”保护、“差水”治理,带动总体水质改善;着眼“水缸子”“河汊子”,保障饮水安全,整治黑臭水体。如在黑臭水体治理上,全省已列明225条城市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整治。

根据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到2020年,安徽省长江流域总体水质达到优良,淮河流域在轻度污染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巢湖全湖维持轻度富营养状态并有所好转,新安江流域水质保持优良,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

利剑高悬 严惩违法行为

——“十二五”期间,251起违法案件被省级挂牌督办;新环保法实施后,按日计罚、查封扣押成执法“常态”

每天罚款6万元,连罚9天,54万元的罚单对个体经营户而言可谓“巨额”。今年6月,凤阳县环保局检查发现,张某某水洗砂生产线未建设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未经处理的污水通过地下管道直接排出。6月24日,凤阳县环保局作出处罚决定,责令水洗砂生产线立即停止生产,罚款6万元。后经检查,该生产线对处罚决定未执行到位,凤阳县环保局决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新环保法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按日计罚极具震慑力。当年6月,六安市环保局开出全省首张按日计罚决定书,对当地一家超标排放废气、拒不整改的玻璃生产企业,每日罚款20万元、连续计罚21日、累计罚款420万元。

违法必查、追责到位、铁腕执法,在污染治理上加快还旧债、不再添新账,才能让蓝天常在、绿水长流。 “十二五”期间,安徽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环保大检查,对涉铅企业、化工行业、医疗废物、医药制造等重点行业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采取挂牌督办、区域限批、媒体曝光等手段,严厉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污染问题。省环保厅对251起环境违法案件实施省级挂牌督办。 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期间,全省共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13.39万人次,检查各类企业5.08万家次;查处环境违法企业3724家,其中立案处罚1084家,共罚款5836.15万元。今年前7个月,全省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5件,罚款数额781.104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140件。

作为深化改革措施,今年9月14日,环保督政正式实施,首批督察涉及亳州、阜阳、淮南、滁州、芜湖、宣城。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从今年开始,省里每两年左右对各市督察一遍。督察各地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等。督察结果移交省委组织部,作为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督察组将突出问题导向,严厉查处一批环境违法企业、切实解决一批环境问题、有效防范一批环境安全隐患,倒逼地方尽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补齐环境保护短板,努力实现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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