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门前履行赔偿

安徽法制报 2019-11-18 11:42 大字

定远讯(丁岚)“千万别拘留我,我知道错了,我马上就打电话让人送钱过来。”11月7日,在拘留所门前,撞伤人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被执行人吴某终于服软,向定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承认了错误,履行赔偿义务。

家住定远县的被执行人吴某于去年9月驾驶小型客货车,在该县张桥镇某路口将行人刘某撞伤后逃逸。经该县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吴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将吴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吴某赔付刘某各项损失共计2.6万元。判决生效后,吴某拒不履行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向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材料,并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吴某以各种理由推脱,躲避执行。今年11月7日清晨,执行法官将吴某拘传至法院,释明法理,但其仍是一副“我没钱你们也拿我没办法”的无赖态度。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案件的顺利执行,执行法官当场宣布拘留决定书。在拘留所门前,被执行人吴某终于服软,向执行法官承认错误,联系家人缴纳全额案件款和罚款,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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