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单打独斗”为“协作办理” 定远乡镇“协作区”破解基层办案难
本报讯过去,乡镇纪委办案由于“单打独斗”、力量不足,又容易受到熟人干扰和乡镇其他工作耽误,导致案件办理效率低、难度大,对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更是束手无策。从今年6月开始,定远县结合实际,建立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为破解基层办案难作出有益探索。
定远县按照“就近整合、区域划分、便于指导、利于工作”的原则,结合县纪委监委班子分工和联系室工作实际,按6个纪检监察室联系的乡镇进行划分,在全县22个乡镇设立了6个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协作区主任由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兼任,副主任实行“一案一指定”,采取集中办案、交叉办案的方式,灵活安排办案力量,排除干扰全力办案,效果明显。
今年8月初,定远县永康镇接到中央督导组交办的6起扫黑除恶案件,要求月底前办结。对此,镇纪委书记钟兰永起初有一定畏难情绪:“乡镇纪委就几个人,要找人谈话问询,要到很多部门调查取证,还要承担乡镇其他中心工作,这么短时间办6个案件,难度可想而知。”钟兰永坦言,自己2007年就在永康镇工作了,上上下下跟很多干部共过事,熟人干扰在所难免。
为此,刚成立不久的县纪检监察工作第三协作区进行了部署。该协作区由县纪委常委孙坤牵头,县纪检监察三室联系,永康、定城、西卅店三个乡镇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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