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定远新农合患者可享大病保险

滁州日报 2013-10-08 16:02 大字

[摘要] 定远新农合患者可享大病保险

本报讯 作为全省11个大病保险试点县之一,也是滁州市唯一纳入试点县的地区,定远县日前正式运行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工作。

据了解,定远县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按参合人口每人13.5元的标准从新农合基金中列支,不需参合农民个人负担。实行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可进一步扩大补偿范围和补偿比例,有效缓解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据该县新农合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参合农民,在其住院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参合年度内个人累计合规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新农合大病保险将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偿。大病保险起付线设定为2万元,可补偿费用采取分段补偿形式,最高可补偿80%。就算是医疗费用达到50万元的特大灾难性疾病,农民的个人负担也不会超过10万元,可大大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赵 翔)

新闻推荐

定远盐化工项目集中开工

定远盐化工项目集中开工

定远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定远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