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那坡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违规发放津补贴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纪委获悉,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上榜通报。
违规发放津补贴等
那坡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那坡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违规报销差旅补助16.2123万元,违规发放交通补助8.6384万元;2014年,违规发放春节加班补助2.5981万元;2013年至2016年1月,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用于私人消费,金额共计82.7667万元。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苏立孟(现任县委正处级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主任吕若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副主任黄安珠(现任县人大常委会副处级干部)、原副处级调研员李玲(现任县人大常委会副处级干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黄丽华(现任县政协副处级干部)、县人大常委会正处级调研员黄美红进行诫勉谈话;违纪款予以收缴并上交国库。
收受现金
2013年至2016年春节、中秋节期间,玉林市机关事务局副调研员、财务科科长周素昌先后7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给的现金共计6000元。周素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并上交国库。
私车公养
贺州市平桂区羊头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周林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3月至11月期间,周林先后10次使用公务油卡主卡给其私家车加油,金额共计1950.73元。周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并上交国库。
公款旅游
2016年7月9日至10日,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那洪街道国凯社区以党支部名义组织支部党员、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及家属共20人到大新县堪圩乡革命烈士纪念碑开展“七一”纪念活动。其间,绕道游览名仕田园旅游风景区,公款报销旅游费用共计4257元。国凯社区党支部书记邓余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并上交国库。
公车私用
广西金融投资集团百色办事处田东县农村金融综合服务中心总经理何政福,某日下班后擅自驾驶公务用车前往南宁市赴私宴,并于10月19日返回田东途中撞上高速公路隔离带,致使车辆受损,维修费用共计2.4025万元。何政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费用责令其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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