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用温情传递法律
近日,捷报传来,大新县堪圩乡统战委员、副乡长、司法所所长苏艳红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苏艳红是大新人,2009年考录公务员被分配到堪圩乡工作,经历了党政办秘书兼林业站长到乡妇联主席、办公室主任、再到司法所所长、副乡长等工作岗位,不管在哪个岗位,苏艳红都全心全意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她们排忧解难,堪圩乡的群众都称呼她为“妇女娘家人”“爱心妈妈”。务实创新,全力推进妇女工作
依托“妇女之家”,苏艳红多次组织全乡各村(社区)妇女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拓宽农村妇女的视野。开展的关爱妇女儿童专项活动、“两癌”免费检查宣传、项目数据采集等工作,让妇女群众有了信赖放心的“好娘家”。她还组织指引能干事、会干事、愿干事的妇女积极参与到乡妇联和村委干部的队伍中来,评选出一批妇女能手、“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和“优秀妇女工作者”,配齐配强乡、村级妇联工作队伍,为各村妇女脱贫致富提供帮助。热情投入,提升妇女儿童维权意识
苏艳红把提升妇女儿童维权意识作为己任,不断加大维权宣传力度。依托堪圩乡的“富民夜校”,开展“法律夜讲”活动,热心解答妇女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让《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反家庭暴力法》等法规深入人心。她还结合传统节日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利用到村屯开展调解的机会发放法律宣传手册;邀请县律师团到村屯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
5年来,堪圩乡向群众发放《妇女及未成年人维权法律知识手册》等法律宣传资料5000多份,法律援助服务指南卡片1000多张、提供法律咨询600多人次,举办了10次法律、法规专题讲座,举办5次普法晚会,让广大群众在愉悦的氛围中增长法律知识,增强了广大妇女群众学法、用法、运用法律维护权益的自觉性。积极奉献,用法律伸张正义
在苏艳红担任堪圩乡司法所所长期间,她坚持从抓案件入手,运用法律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她以对妇女群众高度负责的赤诚之心,为妇女伸张正义,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积极处理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问题,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近年来,她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400余件,做到了维权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处理有结果。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苏艳红多年如一日地为妇女儿童排忧解难、谋福利。为了更好地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利,苏艳红加强学习,熟知妇女权益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严格执法。她所带领的堪圩司法所曾先后荣获“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自治区巾帼文明岗”“崇左市巾帼文明岗”等称号,用温情传递法律,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道路上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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