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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司法局朱训德储长根五月的石台一派葱绿笔者与县

池州日报 2016-07-14 23:26 大字

□ 石台县司法局 朱训德 储长根

五月的石台,一派葱绿。笔者与县社区矫正局及村组干部一道沿着蜿蜒崎岖的乡村公路,再次来到石台县大演乡青联村六组的“血岭”山场。这里早已不见三年前乱砍乱伐时留下的荒山秃岭,取而代之的是树木葱郁、花草清香。

“这片山坡上的杉树,那条沟壑里的红枫,还有远处那几块洼地的幼苗……眼前能看到的山林都是我山场的,足有8000多棵,要不是你们,这片林子我差点就放弃了。”带我们一路上山的陈老汉,50多岁,满面红光,精神抖擞。他深有感触地说:“我最大的无知是法盲,最大的过错是毁林,最大的教育是社区矫正,最大的成功就是有了这片我亲手栽种的树林。”陈老汉一改社区矫正期间说话时的吞吞吐吐,变了个人似的,忽然开朗了。

陈老汉是横渡镇横渡村人,没有读过几天书,长大后由于家境不太好,1992年便到青联村当上了上门女婿。

2009年8月的一天下午,陈老汉正带人在自家承包的山上砍树,一辆警车停在了山脚下,车上下来三名“大盖帽”,径直往他的承包山上来。陈老汉心里刚纳闷着,“警察到我这来干什么?”就听警察喊道:“我们是森林派出所的,你们快停下来,不要再砍了!”陈老汉赶忙迎了过去。

“哪个是老陈呀?”警察问道。 (下转A2版)

(上接A1版)

陈老汉赶紧答道:“我是,我是!警察同志,怎么了?”并招呼大家停下手中活计。

“有人举报你滥伐林木!”警察严肃地说。

“没有呀,警察同志,你们搞错了吧!这是我自己承包的荒山,我砍的是自己栽的树呀!”陈老汉心中很是恼火,不解地问。

“你办了采伐许可证吗?”警察问道。

“采伐许可证?没听说过,我砍的是自己承包山场上的树,要什么许可证?”陈老汉不以为然,理直气壮地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采伐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必须要办理采伐许可证才能砍伐!”警察说。

“砍自己的树,也要办证?!这下坏了!”陈老汉顿时傻了眼,瘫坐在地上。

经警察现场取证,认定陈老汉已经涉嫌犯罪。警察于是让其他村民都回去,将陈老汉带上了警车。

几个月后,当地法院认定陈老汉未申领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砍伐各类树木249棵,已经构成滥伐林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陈老汉于是成了一名社区服刑人员。突然成了罪犯,这个憨厚的农家汉子,心里反复念叨:“家中上有80岁母亲,下有2个女儿,小女儿打小就患有先天疾病。全家人的生活都压在我一个人身上,生活的主要来源就是自家承包的那片山林。现在犯了法,家里的日子还怎么过?”一下子觉得天都塌了,心灰意冷。

日子还得继续。拿着判决书,陈老汉拖着沉重的步伐走进乡司法所报到。朱所长热情接待了他,耐心了解他的情况,和他促膝谈心。朱所长的话如一股清泉,渐渐地陈老汉终日紧锁的眉头舒展开了。

以后每个月,陈老汉都按时去司法所,向朱所长汇报自己的工作和思想情况。在朱所长的教育和帮助下,陈老汉认识到了滥伐林木的危害,了解到了木材限额采伐、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等以前从来没听说过的法律法规知识,懂得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思想上有了很大转变。

第三个月时,陈老汉向朱所长汇报说,自己这个月在家,没有外出,没有打牌赌博,没有跟不三不四的人交往。朱所长沉思良久,说:“你在家就干这些?这不成了植物人了吗?你有的是力气,就不能去重新绿化让你滥伐的荒山?”

朱所长的话,一下子猛击了陈老汉颓废的心。“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陈老汉暗下决心。

从此,陈老汉一心埋头到造林上。

以后每个月,朱所长都定期到陈老汉家走访,了解他的思想情况和生活状况,并发动司法所干警,共同帮助他解决造林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每逢社区矫正公益劳动,都对他在家造林给予关照。

一晃几年就过去了,陈老汉承包的荒山慢慢变成了绿色宝库。望着漫山满目葱茏的林木,陈老汉不无感慨地说:“我这里栽植各类树木8000多棵,树木成材,按一棵树至少50元算,也有40万元,这是我做梦也没有想到的……”

【点评】古人云:“朝闻道夕死可也”。陈老汉因为一朝明白了守法的重要性,幡然悔悟,终于实现了从毁林到造林、从犯罪到造福的质变。他化蛹成蝶、浴火重生的真实故事,深刻启示人们:心中有法律,脚下自有坦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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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石台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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