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邓柱为积极应对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根据省政
本报讯(记者邓柱)为积极应对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根据省政府和省人社厅有关文件精神,日前,市政府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实施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若干政策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扩大社会保险费缓缴范围
《通知》指出,继续执行市人社局等4部门《关于工业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池人社发〔2011〕117号)规定,并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费缓缴范围,即:对2011年度无社会保险欠费的各类困难企业,可在2012年度内申请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企业和职工缴费年限连续计算,职工正常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对期满后补缴的费款免收利息、滞纳金。
“四险”费率同降
《通知》指出,市本级、青阳县、九华山风景区企业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由6.5%降至4.5%,个人缴费费率不变。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不降低费率;企业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全市统一由2%降至1%,个人缴费费率不变;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全市降低为:一类行业由0.5%降至0.3%;二类行业由1.2%降至0.8%;三类行业由2.5%降至1.5%;企业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全市统一由0.8%降至0.5%。
《通知》同时明确,用工规模在百人以下的非煤矿山、小煤窑、民用爆破器材、危险化学品生产等高风险企业费率不变;按工程项目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缴费仍按原政策执行。降低费率执行时间为2012年内。金融、保险、邮政、电信、移动、联通、供电、烟草、石油、盐业、供排水等行业企业,社会保险费费率不变。
调整缴费基数,稳定就业岗位
《通知》指出,对参保企业上年度实际工资总额,低于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之和计算数额的,其2012年缴费基数由过去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之和计算调整为按企业上年度实际工资总额计算缴费基数(人均缴费基数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下转A3版)
(上接A1版)
市本级和2011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额能保证当地6个月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等基本生活保障支出的县(区),可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向困难企业支付岗位补贴,使用资金规模按不低于2011年末失业保险基金结余额的30%安排。
申请岗位补贴的对象为已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履行缴费义务并当期不裁员(除合同到期正常终止外)的困难企业。补贴标准为市本级、贵池区、九华山风景区每人每月400元,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每人每月360元,补贴期限6个月。
鼓励高(职)校毕业生在当地就业
《通知》指出,2012年,对各类职业(技工)院校通过开展企业进校园招聘、校企联合订单式培养等方式,组织当年毕业生(学制1年以上)在本市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地方按每人200元标准对相关职业(技工)院校予以补助。对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和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介绍技能型人才和职业(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到本市工业企业就业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补贴标准为:提供6个月以上期限用工证明的每人120元,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每人250元。
此外,鼓励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和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对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新录用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的,按每人不低于300元标准一次性给予培训补贴。对企业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考核后取得职业资格等级的,按取得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按每人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新闻推荐
□ 记者 盛文鹏7月上旬,央视1套在黄金时段播出《远方的家》栏目组来池州市拍摄的专题片《梦里九华》、《山里山外品池州》,池州名山秀水、如画乡村深深吸引了全国观众的目光,引来...
青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青阳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