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怒症”成长江干线新型“炸弹”
[摘要]驾驶员带着愤怒开船 引发多起碰船事故
□孔明蕙
吴峰
卢向波
说到“路怒症”大家都不陌生,但听过“船怒症”吗?“船怒症”顾名思义就是驾驶员带着愤怒去开船,其危害更不容小觑。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安庆晚报记者从长航公安局安庆分局了解到,长江干线安庆段从2014年起已连续发生多起“船怒症”引发的船只碰撞事例,“船怒症”的接连发生给长江航运交通秩序和广大船民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引发多方面的不安定因素。
记者了解到,长江干线安庆段从2014年起,已连续发生多起“船怒症”事例。2014年2月26日,“昶XXX”船下水航行至长江池州水域贵池中港254-253红浮之间时,与“正XXX”船并行下水航行,因高频沟通未达成追越意向,两船船员发生激烈争吵,互扔酒瓶,而后在追靠过程中发生碰撞,双方纠集附近水域同乡船员大打出手。
2014年6月9日,“广XXX”上水重载船舶驾驶员在长江池州拦江矶水域行驶时,为了追求速度贴近主航道行驶,迎面撞击“华XXX”下水重载船舶,由于两艘都是重载船舶,撞击力太大,翻沉的“华XXX”船舶发生断裂,已报废。“华XXX”船主一家以无生活来源为由强占“广XXX”船,要求“广XXX”船主给予高额赔偿,否则不许开航。
2015年7月26日,长江安庆段黄石矶水域两条上水航行船舶超速追越发生碰擦,双方船员愤而动粗,互扔酒瓶致一名船员被玻璃碎片击中头部陷入昏迷,后经出警民警和海事人员驾艇送往安庆市立医院救治才安全脱险。
长航公安局安庆分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船怒症”发症多为上水航行船舶。下水船舶为节省燃油消耗,大多在主航道单机航行,航行速度虽快,但机动船舶驾驶员思想集中,船舶之间间距较大,不易发生碰擦事件;而上水空载船舶大多沿辅航道靠北岸航行,船舶驾驶员为多拉快跑,往往超速行驶,船舶间距较小,一些驾驶员在追越过程中时常发生碰撞事故。根据要求,上水船舶只能靠右航行或超越其他船舶,而下水船舶可视情况而定,但行驶至特定水域(如靠近大桥)时不可追越。但部分驾驶员抱着侥幸心理,违反《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往往无视浮标驶进对向航道或强行追越,触动对向船舶驾驶员的不满情绪,竞相追逐,互相别船航行。
“‘船怒症\’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已普遍存在,就像埋在江底的不定时‘炸弹\’,潜藏着巨大的破坏性和不确定性,严重威胁航运安全。”长航公安局安庆分局该人士表示,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长江黄金水道的运输日趋繁忙,长江上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极易造成交通拥堵。针对这一突出问题,职能部门应该通力合作,维护水运交通秩序,引导机动船舶驾驶员、船员认识到冲动的危害,以平和的心态规范航行。
公安部门在日常执法过程中,也要准确把握船员的心理变化和感受,讲究方式方法,文明、规范、科学执法,最大限度地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营造浓厚的文明礼让和谐的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传播“平安长江”正能量,努力打造畅通、安全、和谐的通航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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