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福利中心社会化养老收费标准调整
本报讯(记者 唐燕群 路遥)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市社会福利中心试行新收费标准(运行满一年经过审计再由市物价局正式核定)。新标准将于2013年12月1日起实行,从1050元到1865元(不含伙食费)不等,实行居住房型、护理等级与收费标准相挂钩的差异化服务收费。近日,市社会福利中心邀请目前在院代养的部分老人家属,参加关于提高社会化养老收费标准的座谈会,希望通过这种面对面交流的方式,与家属们加强沟通,达成共识。座谈会上,市社会福利中心现场发放致老人家属的一封信,上面有为每位老人评定的护理等级及具体收费项目、金额。
宣城市社会福利中心是宣城市设立的综合性福利机构,于2007年9月开始运行,实行“三院”加“一院”运营模式。内设的社会福利院(面对“三无”对象)、孤残儿童福利院(面对弃婴和孤残儿童)、光荣院(面对孤老优抚对象),统称“三院”;“一院”为老龄公寓,承担着社会化养老的职能。“三院”属于公益性质,经费由财政保障;而老龄公寓实行社会化养老,未纳入市财政补贴范围,属于经营性质,以收抵支,收支平衡,自负盈亏。
据了解,6年来,人员工资、物价等运行成本持续上涨,如每位特护护工的工资、社保福利等综合支出成本已由2008年的每月1500元上涨到现在的4000元左右,导致社会化养老成本大幅增加(需要说明的是,福利中心社会化养老实行的是全员聘用、自收自支,人员工资全部需要通过收费来发放)。但目前仍然基本实行2007年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近两年略有微调),对特护老人只收1100-1300元不等(含住宿费、伙食费等所有费用)。收支的严重不平衡导致社会化养老长期处于严重亏损状态,仅2012年就亏损近70万元,目前已难以为继。记者了解到,目前周边城市如马鞍山市社会福利中心则是1200-2660元(不含伙食费)。
市社会福利中心负责人表示,虽然经营成本大大增加,但是由于面对的是社会的特殊群体,所以对于调价一事他们慎之又慎——一边精确核算并努力降低养老成本,一边去周边如芜湖、杭州、池州、宁国、绩溪等地的公办养老机构进行调研;市民政局也反复和市物价局、财政局等部门协商,确定了“保本运营,不公摊基建投入,绝不盈利”的调价原则,以减少这些家庭的养老支出。
座谈会上,绝大部分家属表示,理解和支持市社会福利中心的调价举措。一位家属表示,自己的父亲是2010年到福利中心的,在这里得到了比较好的照顾,子女出门在外也放心,只要价格在合理的范围内,愿意掏钱让老人安享晚年。家属们同时也希望市社会福利中心能够继续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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