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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胜利镇新华村村干亲属虚报农业补贴后——处分村干决定不向群众公布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6-11-08 00:00 大字

■ 本报记者 胡明兵

村民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村干问题,问题已经查实,村干及违反规定的党员已被处分,但村党总支领导却迟迟不向全村党员宣布处分文件,东至县胜利镇新华村部分党员及村民对此意见较大。

2016年10月底,新华村部分党员、群众、老村干来到本报办公室,反映该村现任党总支书记周某及党员章某、胡某、叶某,虚报涉农补贴,套取国家资金,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

他们告诉记者,党员章某是村书记周某的表哥,他并没有承包别人的土地,周某以他的名义虚报土地面积70多亩,骗取国家涉农补贴。党员胡某只承包了60亩土地,周某将其上报为110亩,虚报了50亩,骗取国家补贴。党员叶某是周某的表哥,没有承包别人的土地,周某为其虚报土地面积30多亩,骗取国家补贴。

接到新华村村民及部分党员的反映后,记者很快联系到胜利镇纪委书记何永生,他告诉记者,村民反映的这些问题,镇纪委都已调查清楚,章某重复申报农业补贴7000余元,周某作为村党总支书记把关不严。为此,2016年10月8日,胜利镇党委下文,给予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周某党内警告处分。胡某和叶某分别虚报农业补贴几千元,并也已于2015年下半年受到党纪处分,所有虚报的涉农补贴都已退回国家财政账户。镇党委处分了这些人以后,已在村“两委”班子会议上宣布处分决定,他不清楚为什么部分党员和村民不知道这些处分。

镇党委已经处分了违反规定的村干和党员,并在村两委班子会议上宣布过,为什么党员和村民却不知情呢?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周某,他说,对胡某和叶某的处分,是2015年下半年作出的,但2015年下半年没有召开全村党员大会。 2016年7月,召开全村党员大会时,时值抗洪救灾,事情多,任务重,就将这件事“忘记”了。今年年底召开全村党员大会时,会向全体党员宣布处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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