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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香隅化工园污染案件追踪污企老板被追刑责

安徽法制报 2016-10-11 00:00 大字

本报讯 10月10日,记者获悉,曾备受社会关注的“东至县香隅化工园污染案件”,经东至县人民法院一审,涉污企业池州飞昊达化工有限公司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罚金15万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赵仁荣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生产厂长任国金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罚金3万元;另外两名责任人陈国定、程权水因犯污染环境罪,各被判处罚金2万元。

2015年6月17日,媒体以“安徽池州千亩良田变荒地河水被化工园污染无法灌溉”为题,对东至县香隅化工园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进行曝光。报道称,东至县香隅化工园管委会从村民手中流转了上万亩土地,其中有数千亩是农田。然而,大片土地被撂荒搁置,杂草丛生。当地村民反映,土地的灌溉水源通河遭到严重污染。水样检测结果显示,水中含有大量有毒物,多项污染物超标,而这些污水最终流入长江。曝光后,东至县检察院就向县环保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环保局加大查处行政案件的力度,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2015年6月19日,东至县检察院会同公安、环保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化工园区内的8家涉苯企业进行了细致排查,最终锁定了两家涉苯企业,其中之一就是池州飞昊达化工有限公司。

因为废气排放问题,东至县环保局曾多次对池州飞昊达化工有限公司查处,要求其进行整改,但因为整改需要花费大笔资金,该公司迟迟没有动手。此外侦查人员还发现,这家公司所有的污水管道和雨水管道以及一些收集池没有做防腐、防渗处理,导致污水直接渗入到土壤中污染了环境。 2015年6月26日,东至县对此起污染案件立案侦查,后赵仁荣等相关责任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取保候审。

(记者袁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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